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4-00077 | 发文时间 | 2024-06-28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2024年生猪产能调控项目实施方案 |
为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生猪产能调控安排,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我市生猪基础生产能力,现就2024年生猪产能调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自治区《2024年自治区生猪产能项目总体方案》建设任务及具体要求,在我市生猪规模场实施生猪产能调控项目,提升改造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等建设。稳定青铜峡市生猪监测场、能繁母猪调控基地和生猪规模养殖场的数量。
二、实施地点
青铜峡市峡口镇、大坝镇、青铜峡镇、邵岗镇、陈袁滩镇、树新林场。
三、实施内容
支持鹏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恒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养殖基础设施、养殖设备等提升改造。
鹏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改建养殖圈舍(产房棚顶)3栋,面积1500平米,产床100张,智能化通风、加热系统,自动投喂料线。
恒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改建养殖圈舍(棚顶、地下漏粪)3栋,面积1350平米,自动饮水、饲喂、智能化通风、加热设备。
四、实施方式及要求
(一)实施方式
采取养殖场根据项目任务目标自行提升改造养殖场基础设施、购置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等。农业农村局验收、公示后补贴资金。
(二)实施条件
所改造的养殖场必须是建设十年以上的养殖场,建设面积1000平米以上,改造后养殖场必须达到国家级、自治区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报标准,同时能够正常填报国家直连直报监测系统,必须向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改造方案、改造进度图片、发票、付款证明、验收申请等。
五、资金使用计划及支持环节
自治区下达我市生猪产能调控项目总资金50万元,补贴标准,根据养殖场改造实际面积进行补助(最终以验收结果确定补贴金额)。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购置。
鹏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一)资金概算:总投资75.8万元,其中产床100套50元,棚顶1506平米30万元(中央资金),自动料线270米5.8万元,智能化通风、控温系统,改进水、排污、电路。
(二)资金来源:银行贷款6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申请政府补助26万元。
恒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一)资金概算:总投资75.5万元,其中圈舍棚顶1300平米28(中央资金)万元,粪污设施30万元,智能化通风、控温系统、自动饮水、饲喂系统、电路、供水、排污共计17.5万元。
(二)资金来源:银行贷款70万元。申请政府补助 24万元。
六、进度安排
2024年3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4-10月,落实改造任务;
2024年11月,验收、公示兑付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统筹协调、政策资金落实、项目督导检查等。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加强项目管理、指导服务、绩效评价,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组 长:马金荣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盛维华 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李广军 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2.成立项目工作小组。成立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做好项目申报、实施、考核以及资金使用等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资金规范使用。对接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工作组各项工作安排、检查。
组 长:盛维华
成 员:李广军、叶宇恒、刘新鹏、王玉霞、李卫东、马兴保、叶丰、田帅、马红瑞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账专用”,严禁违法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行为,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三)严格绩效考核。畜牧中心督促实施主体认真按照项目方案、规范实施,加强技术指导服务跟进,做好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10月组织开展项目自验与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附件:1.青铜峡市2024年生猪产能调控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青铜峡市2024年动物保护(生猪产能调控)项目验收表
3.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绩效目标表
4.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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