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9/2023-00048 发文时间 2023-11-29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2023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公示
青铜峡市2023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公示

根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服务模式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 宁政办规发〔2023〕6号文件精神。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青铜峡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后两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市2023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或来访的形式向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3052612、3052128


附件:青铜峡市2023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花册



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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