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1/2024-00181 | 发文时间 | 2024-08-26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事企业单位,工业园区、库区管理局,驻青区属、吴属单位:
《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办公室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下简称“四水四定”)原则,推动青铜峡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相适应,深化细化实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宁党发〔2023〕15号)和《吴忠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吴党办发〔2024〕20号)措施任务,推进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建设,编制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取水总量控制在6.26亿立方米以内,耗水总量控制在2.81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0.08亿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黄河干流青铜峡段水质保持Ⅱ类进出,南干沟、罗家河、永涵沟、第一排水沟等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稳定达到Ⅳ类以上,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以水定城定人,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1.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城市精明增长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协调。落实青铜峡市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的空间格局。2024—2027年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的1.23倍。
2.深度实施城乡生活节水。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单位对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举报奖励等方式促进生活节水。实施公共建筑用水设施节水改造,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要求的用水器具,严格落实水效标识制度,持续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加快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开展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到2025年,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公立医院节水型医院建成率达到100%。
3.科学规划城镇绿地布局。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严格控制人工景观绿地规划和建设。新建绿地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存量公共绿地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园林绿化优先利用再生水和集雨灌溉。严禁“挖湖造景”,合理控制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合理控制新增建设各类综合公园,落实公园类生态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长效机制。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超过43%。
(二)强化以水定产,构建节水型产业体系
4.因地制宜发展现代产业。将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保障“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发展用水。配合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5.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开展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实施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优先将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设成高标准农田。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压减灌溉定额超过600立方米的高耗水农业种植规模,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控制露天池塘养殖规模,推进先进的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到2025年,全市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率不低于80%。
6.深度实施工业节水增效。落实国家高耗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淘汰类高耗水产业目录制度。落实国家、自治区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提高用水效率、减少废污水排放。推进已有项目节水改造,严格限制布局高耗水项目。推进园区内企业间串联、分质循环用水设施建设,打造节水型工业园区。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达标建设。
7.探索服务业节水新模式。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指导企业按照行业规定制定节水型载体评价标准。加快推进在线监测和控制系统建设,开展节水诊断和达标行动。引导服务业非接触性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限制取用黄河水和地下水。
(三)落实以水定地,促进水土资源协调
8.稳定农田灌溉规模。全市农业灌溉面积原则上稳定在89.2万亩规模以内。因全市农业发展确需新增灌溉面积的,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在不突破耕地保护目标的前提下,违规开发新增的灌溉面积有序退出。落实农业用水计划管理,依据核定的灌溉面积和农作物种植计划,将用水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干渠直开口和用水单元,优化作物种植结构,严控高耗水作物种植,保障全市农业灌溉用水。
9.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和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健全高标准农田和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和维修养护资金,实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工程良性运行。加快推进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工程建设,到2025年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覆盖率达到40%。
10.建设科学绿化示范区。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治理。在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前提下适当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的乔木,加大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到2025年水土保持率达到82.69%。
11.推动河湖保护和修复。依法对国家重要湿地和自治区重要湿地开展保护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到2025年,河湖湿地补水水面面积稳定在0.33万亩。
(四)优化配置格局,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12.推进全域水生态安全。加强引黄灌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发挥河湖长制作用,系统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全市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
13.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促进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原则,以分配水量为基础,坚持用水总量、效率双控制,以节水优先为前提,总量控制为目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高效利用。统筹考虑现状用水、水权指标以及刚性发展需求,保障合理的水资源权益。充分尊重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生产用水以及良好人居环境的刚性需求。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明确各行业水资源用途,严控侵占生态用水。到2025年全市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08亿立方米。
14.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鼓励工业和城市绿化、道路清洗、建筑施工、车辆冲洗等使用再生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力度,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实现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对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严控新增取水许可。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50%。
15.完善现代水网体系建设。配合推进银川都市圈西线、东线工程,加快推动现代化生态灌区、高标准农田等灌排网建设,构建水系互联互通、资源统筹调配、安全保障有力的骨干供水“主动脉”。加快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逐年提高灌区干渠直开口规模以上自动测控闸门应用比例。
16.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巩固提升黄河干流标准化堤防,构建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持续完善库坝连调和雨污分离体系,防范洪灾内涝。重点建设牛首山北麓防洪工程,建立以大中小型水库、淤地坝、河道防洪等骨干工程为主的水沙调控综合防治体系。持续推进“四乱”问题整改,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禁止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内新增一般耕地和乱建建筑物,禁种妨碍行洪安全的高秆作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河道管理范围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审批。到2025年,黄河青铜峡段干流堤防达标率100%,年均水旱灾害损失率降至0.2%。
(五)执行刚性约束,加强取水用水管控
17.严格水资源论证。全面推进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新增取用水项目全面实施节水评价,用水水平达不到先进定额标准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取水许可动态监管,全面核查已发放的取水许可;从严审批新增、延续取水许可,并按照新标准核定取水许可量。
18.实施用水定额约束。落实国家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执行自治区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乡生活在内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新增取用水项目全面实施节水评价,用水水平不符合行业定额标准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不予审查通过。加大行业超定额用水常态化巡查。
19.治理水资源超载超采。加强地下水的保护,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逐步实现采补平衡;地下水采补平衡区,严格控制新增取用地下水;地下水有开发利用潜力地区,根据需求与水资源配置方案,适当增加地下水取用水量;严禁开采深层承压水。限期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20.完善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取用水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强化规模以上工业用水统计,定期公布节水统计信息。到2025年,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基本完善,行政区界、重要河湖库水量监测全覆盖,大中型灌区取水、非农用水计量率达到90%以上。
(六)推动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21.深化用水权改革。完善用水权交易机制,激发用水权交易市场活力,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严格落实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建立用水权交易激励和投融资机制创新、“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直接参与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养护。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用水权质押、贷款,拓展用水权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基层用水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管理考核制度,对合作社的用水管理、水费收支等进行审计,规范水费收缴流程,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行。对全市取水泵站水价统一核算成本,制定合理水价,完善取水泵站管理制度,规范取水泵站良性运行。
22.建立节水水价体系。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水价实行高额累进加价,非居民用水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益优先用于节水设施建设。
23.推进节水机制创新。贯彻落实水资源税改革,将城市生活、工业公共供水管网计税环节由末端征税改为取水端征收。推动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水资源税收入分配机制。全面落实节约用水奖惩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建立水资源管理督察机制。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对照《青铜峡市“四水四定”重点任务表(2024—2027年)》《青铜峡市“四水四定”主要指标表(2024—2027年)》,认领任务、细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四水四定”各项指标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体系,完善规划制度和部门协作制度等。在规划制度方面,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现有规划体系,强化对规划指导意义的认识,建立规划的刚性约束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两手发力”破解资金投入瓶颈,利用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投资政策,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灌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资金,充分利用水权交易和水资源有偿使用费用。拓宽融资渠道,用好、用活金融政策,鼓励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市本级财政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制度、工程等资金投入。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全市党政领导培训教育,增强主动作为意识。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等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四水四定”理念、水资源节约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情水情和节水理念技术等,形成全民参与“四水四定”管控的良好氛围。
附件:1.青铜峡市“四水四定”重点任务表(2024年—2027年)
2.青铜峡市“四水四定”主要指标表(2024年—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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