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5/2025-00024 发文时间 2025-04-0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文件精神和《2025年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总体方案》文件要求,确保全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3—8月龄肉牛、3—5月龄羔羊)、炭疽(肉牛)等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新生羔羊包虫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密度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全市免疫抗体和病原监测面以乡镇为单位达到100%;指导养殖场开展疫病净化及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动物B证无纸化出证率达100%以上,饲养用途动物B证落地报告率达95%以上,畜禽定点屠宰厂动物B证回收率达98%以上;完成自治区确定的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任务,抽检比例每批次不低于3%;全面落实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完成自治区分配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控采样工作。

二、实施地点、内容及支持环节

(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防疫补助

全市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兽药监管和畜禽屠宰监管等动物防疫监管工作经费支出;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和“先打后补”补助;畜禽免疫标识、检疫证章标志、防疫易耗品、人员防护用品购置;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偿补助等;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病死畜禽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根据病死畜禽实际处理情况等进行补助;结合年度计划分批开展动物检疫申报点标准化建设;开展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日常运转、兽药质量规范化管理、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由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资金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动物疫病监测等保障经费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样品采集、送检、流行病学调查、人畜共患病防控宣传等工作;动物疾控中心兽医实验室运行;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库疫苗运输、装卸费、冷库维护等。由青铜峡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

2.动物防疫物资、诊断试剂购置。主要用于购置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库的消毒用品、防护用品、应急处置物资等;购置重大动物疫病监测诊断试剂。

3.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升级及设施运维。支持兽医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更新和维修维护,检定、校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污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4.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延展考核及生物安全监管。积极参与自治区组织的兽医实验室能力比对工作。接受自治区动物疾控中心对我市兽医实验进行常态化技术指导,申请兽医实验室开展延展考核。

5.动物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对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指导养殖场(户)、定点屠宰企业依法规范检疫申报、防疫消毒和规范处置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监督官方兽医依规实施检疫,推进动物检疫申报点标准化建设。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和动物指定通道规范化运行,开展跨省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落地报告和检疫监督。开展动物运输车辆集中清洗消毒,指导动物防疫洗消中心运行。监督指导各镇场开展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对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等“四类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开展动物诊疗规范化监管;采购发放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识。

6.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根据畜禽饲养量和病死畜禽实际处理量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补助到具体承担畜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任务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和养殖场(户)。对沟渠路边抛弃的以及养殖户主动报告送交的病死畜禽进行收集,由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

7.兽药饲料畜产品监测保障。支持开展兽药、兽药残留、生鲜乳、饲料质量监测及屠宰环节风险监测等,打击假冒伪劣和“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有效监控养殖投入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养殖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减抗替抗产品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兽药GSP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等。

8.屠宰环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支持开展畜禽屠宰日常监督检查及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建专家团队,指导我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改造提升,达到《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通过自治区屠宰质量管理的检查验收。

9.信息化系统平台运维升级。支持动物防疫信息化、动物卫生数字化监管、兽药信息化监管、饲料质量信息追溯、生鲜乳质量追溯、畜禽屠宰厂信息化管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等平台系统运维升级。

10.动物防疫及检疫职业技能竞赛。组织选手参加吴忠市、自治区举办的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动物疫病防治、动物检疫检验赛项选拔赛,争取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主要用于比赛场地租赁、参赛人员食宿、技能竞赛耗材(含活畜禽)、专家费、考务费、宣传 等费用。

11.动物疫病防控等宣传培训保障经费。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任务,分行业及培训对象,在本市辖区组织举办兽医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官方兽医师资能力培训班和兽药饲料、畜禽屠宰行业政策法规宣贯培训班。经费主要用于参训人员食宿、场地租赁、邀请专家、印制宣传册等方面。

三、资金计划

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计划资金192万元。其中:动物防疫补助经费85万元;“先打后补”及强制免疫疫苗购置21万元;牛羊布病免疫补助经费37万元;兽医社会化服务补助经费28万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1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动物疾控、动物卫生监督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项目按进度安排有序推进。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加强绩效评价。做好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详细的项目验收办法和细则,重点将目标实施、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到实处。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总结验收,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和自评报告,并上报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备案。

附件:1.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资金计划表

2.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经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3.2025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4.2025年牛羊布鲁氏菌病免疫任务计划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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