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2/2025-00012 发文时间 2025-03-18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 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效果评估报告
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 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效果评估报告

2024年3月18日14时许,位于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的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9.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并形成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经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集体讨论审议,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及防范措施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及《吴忠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办法》,检查评价事故单位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效果,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组。2025年3月5日,由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聘请2名安全生产专家对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效果评估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  锋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余业锋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督查室主任

席建丰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督查室干部

陈辉辉 市应急管理局基础室干部

周亚玲 市应急管理局基础室干部

段学兵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智雄 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1、依据《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3.1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所列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

2、现场查阅安全基础资料,与企业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座谈事故预防措施执行落实情况;企业目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进入事故发生起重后段现场核实安全措施整改情况,并检查现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4、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个人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夏某军,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吊车司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董某,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万柒仟捌佰陆拾陆元(87866.00)。已完成收缴。

3、刘某杰,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生产科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陆仟玖佰肆拾贰元(46942.00)。已完成收缴。

4、吴某学,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交付中心主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肆佰柒拾元(29470.00)。已完成收缴。

5、杨某政,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起重后段段长,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柒拾叁元(34573.00)。已完成收缴。

(二)对事故单位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已完成收缴。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六大提升行动和工程,提高企业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广泛发动员工对照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要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认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2、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查岗位人员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严肃惩处“三违”行为,主要负责人、作业区域相关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实行闭环管理。

3、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针对事故原因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上岗作业。

4、加强对特殊危险作业的风险管控。加强对起重吊装、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危险作业的风险辨识和管控,根据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对涉及的作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进行充分的安全交底,加强应急救援(处置)演练,持续提升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和防范能力;配备危险作业相关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危险作业必须在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组织监护下进行,各岗位人员严禁脱岗漏岗。

5、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面,

(二)针对提出的防范措施,评估组通过检查和评估后,认为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了“3.18”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从内部分析总结管理短板,深刻反思审视自己,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2025年2月修订发布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细化了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了反“三违”活动,并对责任人员和单位下发处罚通报。

2、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各作业区域相关负责人参加,每月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隐患治理通知单,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对场内汽车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各类起重设备建立点检记录定期检查维护。

3、制定了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工段长、安全员、岗位人员开展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作业手册,严禁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要求起重设备操作人员严格落实设备点检制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和使用。

4、组织开展了特殊危险作业的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对涉及的起重吊装、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危险作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2024年7月发布实施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2025年应急演练计划,按照计划开展了应急演练。建立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制度,明确了危险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5、2025年2月更新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照风险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五、事故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修订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考核,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起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检测,规范员工作业行为。但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安全设施和现场管理有待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还有待于提升。

六、事故企业受教育情况

评估组通过调阅事故企业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资料,询问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开展了事故检讨,对全体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培训,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下发车间工段,逐级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学习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七、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对企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效果评估,认为企业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能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能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能落实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能按照规定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起重作业和管材装卸作业风险可以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组发现企业还存在一些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详见附件。

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3·1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

效果评估组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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