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4-00105 | 发文时间 | 2024-08-07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冬季清洁取暖成型燃料供应主体遴选方案 |
为确保我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青铜峡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数量
公开遴选冬季清洁取暖成型燃料供应主体1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供应主体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各类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且信用信息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纳税申报正常,财务账目完善,征信状况良好。
2.供应主体基础设施齐全,有原材料存储场,称重地磅,生产加工设备、车间及消防安全器材。
3.供应主体具备能够承担该项目实施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产品检测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企业信用报告、安全生产承诺书、上年生产销售量证明、公司四至图等相关资料。
三、实施内容、补贴金额及履约事项
(一)实施内容。发展以秸秆、木质等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替代煤炭,实现秸秆资源的高值化利用。计划在青铜峡镇同兴村、同进村示范推广冬季清洁取暖成型燃料1300吨。
(二)补贴金额。示范推广冬季清洁取暖成型燃料补贴资金39万元。计划1300吨,每吨补贴300元。
(三)履行事项
1.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
2.补贴方式。补贴资金按固定单价补贴,本次遴选确定的供应商市场售价高于补贴单价的部分,由农户自行支付。
3.供应要求。中选的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农户家中。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本次遴选确定的市场售价向农户供货,否则,不予发放补贴资金。
4.资金兑付。履约验收合格后,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向供应商兑付补贴资金。
四、申报程序及确定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方案在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供应主体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遴选方案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5日内将遴选函报送至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210室。
(四)评审确定
1.评审。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成员5人,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申报供应主体进行遴选评审。
2.供应商确定。评审委员会对各遴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拟中选单位,并在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遴选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遴选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分册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对遴选文件进行密封,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牢固粘接加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
4.遴选文件于遴选当日提交,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名称: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青铜峡市古峡西街19号
联系方式:0953-3051339
附件:1.遴选函
2.遴选评分规则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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