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5/2024-00091 发文时间 2024-05-23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4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4〕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通过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有效保护耕地,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必要支撑。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垦农场农工)。

(二)补贴依据。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承包权确权工作完成后,要以确权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改劳教、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警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

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并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受益方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标准。2024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75元。

(二)补贴方式。各镇(场)要按照补贴面积,通过现金补贴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农场农工)个人账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镇(场)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各镇(场)及相关金融机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补贴政策落实的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落实好补贴政策。

(二)严格补贴程序,健全补贴档案。要切实做好补贴数据的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组织专人严格按照“一卡通”管理的要求上传信息并审核,同时在补贴资金发放前,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加大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各镇(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公开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要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生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各镇(场)于6月20日前将补贴发放花名册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要主动同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做好对接,及时掌握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6月30日前完成兑付。


附件:2024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