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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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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林场,市直有关部门:

《青铜峡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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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2022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宁政职转办〔2022〕1号)《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25)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吴忠市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决策部署分批分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选取事项关联度高、办理频次高的事项通过流程再造、集成服务、减并材料、压缩时限等举措强化并联审批、联合评审、信息共享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事项多流程”整合为“一业一流程”推行“套餐式”主题政务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次填报、一受理、一网联动、一证准营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准入要件,实行“一次告知”。在不改变原许可条件的前提下对一个行业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的审批要件进行集成形成标准规范、准确清晰的一张申报告知单绘制直观、易懂的一张办理流程图实行“一次告知”。(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

(二)减并申报材料,实行“一次填报”。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减并申报材料将一个行业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材料”。整合各关联许可申请表单统一文书样本减少多头填报、重复填报实现行业许可申请“一次填报”。(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

(三)统一受理渠道,实行“一窗受理”。按照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标准一致、渠道互补的要求线上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开设“一业一证”专区受理,实现“单点登录、无感切换”线下在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现“一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优化再造流程,实行“一网联动”。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业一证”综合管理系统,对流程进行优化和整合再造“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改革举措持续压减审批时限实现综合受理、统一分发、数据共享和结果反馈。(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五)创新准营方式,实行“一证准营”。采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制发标准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行业综合许可证”由市场监督管理统一制发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同时一并发放关联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省开展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烟草专卖局)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改革行业清单管理。规范全市“一业一证”行业名称及管理许可证,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分批次梳理编制全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原则上不纳入仅涉及一个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业。首批选择14个行业开展改革,不断探索创新扩大改革范围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制定综合许可实施规范。审批服务管理局会同各协同部门梳理集成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对制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将其归集到自治区电子证照库。(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统一标准规范(2022年11月)。公布全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附件,制定《青铜峡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规范》,逐行业规范办事指南。建立全流程审批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稳步发放证件(2022年12月—2023年2月)。实行专人专窗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做好线上线下工作衔接稳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一业一证”综合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前,做好线下办理工作,建好台账、清单管理,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在“一业一证”综合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后,按要求补录信息,换发全区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逐步扩大范围(2023年3月以后)。总结第一批“一业一证”改革经验将更多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开设企业开办+一业一证”窗口,探索“企业开办”和“一业一证”一体化办理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办证流程

(一)提出申请。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申请人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选择申请办理行业和事项,按提示提交相关信息材料;也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综合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二)受理审批。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将提交的信息、材料分发到各相关审批部门,进入核验和审批程序,并按承诺时限提出意见建议;对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人或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统一出证。审批通过后,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综合窗口统一颁发或邮寄行业综合许可证和关联法定许可证。

(四)分类归档。各审批部门分别做好共享材料、过程文书、结构性数据的备份和存档工作确保各审批事项档案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五)同步更新。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函告审批服务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综合窗口同步对该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的相应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删除,并及时为持证人免费换发新证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高效的“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一业一证”改革纳入“放管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创新改革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注重联动,积极支持开展“一业一证”改革,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帮助提升“一业一证”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和许可结果负责,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对其监管行为和监管结果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公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及各行业的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等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改革做法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切实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加强经验总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进行总结,认真研讨、分析,帮助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改革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形成材料报送至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青铜峡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

附件

青铜峡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

序号

行业名称

管理许可证

备注

1

超市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烟草专卖证

按需办理

2

便利店

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烟草专卖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按需办理

3

餐厅/饭店

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证、清真食品准营证

按需办理

4

小餐饮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
清真食品准营证

按需办理

5

老年人
就餐中心

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

按需办理

6

烘焙房/
面包房/蛋糕店

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清真食品准营证

按需办理

7

宾馆/酒店/
旅馆

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准营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烟草专卖证

按需办理

8

游艺娱乐场所/电玩城

卫生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需办理

9

歌舞娱乐场所
/KTV

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

按需办理

10

网吧/网咖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批准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按需办理

11

电影院

卫生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需办理

12

诊所

医疗机构许可证备案、母婴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

按需办理

13

零售药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需办理

14

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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