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
根据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关于终止盛建刚同志任职试用期的通知》(青党干字〔2022〕8号)《关于李明同志任职的通知》(青党干字〔2022〕14号)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明任市公安局陈袁滩派出所所长;
终止盛建刚市公安局叶盛派出所所长试用期,转为试用前三级警长职级。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