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烈士陵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市自然资源局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实地勘察,现将余家桥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青铜峡市余家桥烈士陵园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管理单位:青铜峡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保护范围:革命烈士纪念碑、余家桥烈士纪念馆、烈士墓区、纪念广场等场所划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约33929.2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市退役军人工作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余家桥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
青铜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