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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铜峡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 化利用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 发布机构: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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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年度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村)发〔2022〕3号)精神,近期,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对2023年参加复检复评的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进行了自查评估,经青铜峡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保留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青铜峡市自查评估为一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参加复检复评

二、保留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镇(3个)

陈袁滩镇、青铜峡镇、峡口镇自查评估为一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参加复检复评

三、保留2021—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一级示范村(8个)

峡口镇谭桥村,青铜峡镇余桥村,陈袁滩镇唐滩村、袁滩村,邵岗镇下桥村、甘城子村,小坝镇林皋村,叶盛镇叶盛村。

四、保留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升级示范村(23个)

二级升一级(12个):小坝镇先锋村,大坝镇韦桥村,邵岗镇二旗村、大沟村,青铜峡镇同进村、同兴村,陈袁滩镇陈滩村、沙坝湾、补号村,峡口镇任桥村、汉渠村、赵渠村

三级升一级(11个):叶盛镇光明村、龙门村、地三村,峡口镇闫渠村、巴闸村、沈闸村,瞿靖镇友谊村、光辉村,邵岗镇邵北村、沙湖村,大坝镇中庄村

五、保留2022年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14个)

二级示范村:叶盛镇蒋滩村、张庄村,大坝镇利民村、陈俊村,青铜峡镇沃沙村,小坝镇小坝村、南庄村,瞿靖镇蒯桥村、瞿靖村、毛桥村,大坝镇沙庙村,峡口镇西滩村,邵岗镇同富村、同乐村。

六、2023年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镇(1个)

二级示范镇:叶盛镇

七、2023年新增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2个)

二级示范村:邵岗镇玉西村,小坝镇红星村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示范乡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751600;来电请拨电话:0953-3050663;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如所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属实,对不合格示范乡镇、行政村将降低或取消示范级别。



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