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原粮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6号)、《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原粮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宁粮法〔2021〕18号)、市农办《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党农发〔2022〕1号)要求,经镇(场)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现将2022年自治区原粮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水稻生产主体名单进行公示,涉及种植主体38户,面积23222.6亩(具体见附表)。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