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3项整改任务情况
任务3:宁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和2倍,但一些地方仍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认识不足,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实施主体:青铜峡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验收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目标:建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底实现违规“两高”项目全部整改到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双控”等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制定印发《青铜峡市高质量建设能源转型示范市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大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力度,加快实施能耗“双控”“五大行动”,强化能耗“双控”研判预警调度,把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严禁违规建设“两高”项目,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二)全面开展在建“两高”项目排查整治工作,严肃处理未批先建的在建“两高”项目,对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项目,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
(三)制定印发《青铜峡市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面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将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至各重点用能企业,压紧压实行业部门责任,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履行节能目标主体责任,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5年底完成吴忠市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是成立青铜峡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青铜峡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管理工作方案》《青铜峡市高质量建设能源转型示范市行动计划(2022-2025年)》《青铜峡市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分年度制定印发青铜峡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点,细化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目标,紧盯落实能耗管控措施,全力推动实现节能目标。二是配合自治区工信厅、吴忠市工信局按要求完成能源利用状况节能监察工作,扎实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以上,能够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结合的产业准入机制,对不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要求的“两高”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二是严格按照“两高”项目管理要求,建立“三张清单”,定期摸排上报,确保“两高”项目应统尽统,信息全面准确。全市现有存量“两高”企业15个,在建“两高”项目1个,拟建“两高”项目1个。
(三)加快能源结构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持续加强节能技改。“十四五”期间,推动实施了青铝电解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青铝发电汽轮机通流改造等54个节能技改项目,总投资59亿元,累计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44万吨,为优质的招商引资项目腾挪能耗空间。二是加快推进用能权改革,积极配合吴忠市开展用能权确权工作,加大用能权管理力度,2024年海盛实业敲响了吴忠市用能权交易第一锤,达成标准煤交易量2.1万吨、204.2万元。积极引导重点用能单位申请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全市8家重点用能企业每年绿证净购入量在226万个左右,年节约标煤约283万吨。三是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在牛首山区域规划布局3座抽水蓄能电站,其中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已开工建设,牛首山东抽水蓄能电站计划2025年底前开工,牛首山峡口抽水蓄能电站计划2025年底前核准。“十四五”新增新能源装机42万千瓦,有效优化能源结构,提高重点用能企业清洁电力比重。
四、整改验收情况
该任务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销号的条件。通过整改,“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电解铝、水泥、电石等传统产业得到优化升级,抽水蓄能、风光电等绿色能源实现快速发展,经济社会逐步向绿色低碳转型,能够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3-3051310
联系地址:青铜峡市行政中心501室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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