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4-09 来源: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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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吴党办发〔2022〕55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吴忠市第2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2项整改任务情况

第2项整改任务:2020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挖湖造景”问题专项检查。自治区开展自查后,对排查出的26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项目提出整改时限。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整改不坚决,部分问题久拖不决、进展滞后。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青铜峡市委员会、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整改验收单位:吴忠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整改目标:强化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管,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通过现场查勘、资料查阅等方式,对已完成整改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

(二)举一反三,针对 “挖湖造景”问题开展排查,明确具体处置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发展改革、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项目审批、取水、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措施要求,我市通过现场查勘、资料查阅等方式,对已完成整改的11个“挖湖造景”问题开展“回头看”。经核查,青铜峡市黄河文化展示园土方工程、青铜峡市青秀园扩建工程、青铜峡市罗家河整治一期工程、青铜峡市裕民街道青逸湖工程、青铜峡市罗家河整治二期工程、黄河西岸王老滩至柳条滩标准堤防湿地整治一期工程、黄河西岸王老滩至柳条滩标准堤防湿地整治二期工程、黄河标准堤防二期湿地整治改扩建工程湿地整治、青铜峡市黄河楼工程青吴黄河大桥(新建)南侧湿地整治工程、青铜峡市黄河外滩湿地生态治理项目土方工程10个项目审批手续齐全;大坝镇中庄新村人工湖已完成回填复垦,2022年种植水稻82亩,长势良好,喜获丰收。同时,针对“挖湖造景”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了2021年以来已建、在建项目,经查,无新增“挖湖造景”问题。在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管中,严格把关项目建设内容和手续办理情况,市发改、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长效机制 坚决遏制“挖湖造景”冲动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取水、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党委、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工作要求,市验收组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22〕55号)明确的3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挖湖造景”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同意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4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3-3058519

联系地址:青铜峡市人民政府5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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