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关于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督办单)第2项整改公示情况

时间:2024-03-01 来源: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根据《吴忠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督办单)验收销号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验收销号的问题清单进行公示。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牵头办理的共2件,截至目前,已完成验收销号2件。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青铜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青铜峡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3067162

联系地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