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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加快机制烧结砖行业 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时间:2018-11-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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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

现将《青铜峡市加快机制烧结砖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加快机制烧结砖行业

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 环保部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7〕279号)精神及自治区、吴忠市关于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机制烧结砖行业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综合利用、自动化改造等工作,引导全市制砖行业加速推进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加快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控制总量、因地制宜、淘汰落后、合理布局”的总体要求,以结构优化、治污减排和节约资源为主线,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淘汰落后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清洁化生产和资源整合提升等多种形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质量效益和产业集中度,逐步退出年产能3000万块标砖以下的企业,促进全市制砖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产业布局,严把审核关口

(一)政府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机制烧结砖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外),并引导现有制砖企业采用符合产业政策的先进工艺进行改造提升。

(二)制砖企业规划区的选址由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对位于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公益生态林区、名胜风景区及其它需要保护区域的现有制砖企业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搬迁或关闭。

(三)对制砖企业所需矿产资源,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矿产资源的合理开采监管机制。

三、发展先进工艺,淘汰落后产能

(一)鼓励机制烧结砖产品向高掺量(掺加废渣50%以上)、高孔洞率、高强度、多功能和自装饰等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结构功能一体化的非粘土烧结多孔砖、非粘土烧结空心砖、非粘土烧结多孔砌块等符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16年本)》和《墙体材料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中建材联科函〔2016〕1号)要求的机制烧结砖产品。

(二)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条款的决定》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规范,依法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强化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管,利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督促环保、能耗等不达标的机制烧结砖企业加快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

(三)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淘汰落后工艺或设备。对新建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项目不予备案。对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普通挤砖机、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SJ1580-3000双(单)轴制砖搅拌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以及单班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1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和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墙体材料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明确淘汰的工艺或设备予以淘汰。

四、推进绿色生产,促进节能减排

(一)严格环保举措。现有机制烧结砖企业通过使用砖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成套技术和装备,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企业所需原材料要采取密闭存储措施,破碎制备成型要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厂区必须采取抑尘、降尘措施。加强企业排污监管,禁止无证排污,对未进行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改造、无证排污的企业予以停产整改。

(二)推进节能降耗。鼓励现有机制烧结砖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进行节能改造,提升砖瓦窑炉热工效率。鼓励企业推进合同制能源管理,建立能耗综合监测系统,开展窑炉热平衡测试。对现有机制烧结砖企业严格执行《自治区能耗限额目录》(宁经信节能发〔2013〕1号)中烧结砖等砖瓦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定值,对超限额标准的企业予以停产整改。

(三)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严禁企业采用粘土制砖,继续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尾矿、页岩、淤泥、污泥及建筑垃圾生产机制烧结砖,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提高原材料中固废掺配比例,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

五、推动智能制造,提高质量安全

(一)加速推进绿色生产。鼓励和引导现有机制烧结砖企业通过股份制形式进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打造科技型、环保型、创税型的行业龙头企业,推进绿色生产,提升质量效益。

(二)加快自动化改造。推进制砖行业智能制造,实现原料制备、挤出成型、干燥焙烧、装车运输等全过程自动化生产、信息化控制。引导企业使用电子计量,精准控制配料和自动控制挤出成型、烘干焙烧系统。推动制砖企业加快“机器代人”改造,实现高精度切坯、翻坯、码卸坯、包装仓储等环节自动化、机器人化,提升智能化管控和安全生产水平。

(三)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机制烧结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向预警预防转变。加大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治理,完善配料、成型、烧成、仓储等安全防护和防尘措施。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预防尘肺病等常见职业病。

六、开展综合整治,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加强环保、土地、节能、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管,坚持“堵疏结合、合理布局、依法规范”的原则,加大对全市现有机制烧结砖企业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机制烧结砖企业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证经营、证照不全、违法采矿、环保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我市机制烧结砖行业市场秩序。

1.依法依规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墙体材料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的淘汰生产线及设备进行淘汰关停;

2.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通过环评审批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含采矿证到期未更换)以及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机制烧结砖企业立即停业整治;

3.对生产工艺或设备落后的机制烧结砖企业,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配合,先淘汰落后的产能设备,并在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划以及资源保障的前提下,实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4.对已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手续齐全的机制烧结砖企业,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局负责,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按照各自分工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促使项目尽早建成投产。

七、责任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烧结砖技改项目的机制烧结砖项目备案及政策指导工作。

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做好产业政策指导,引导制砖生产企业通过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改造提升传统生产模式,淘汰落后产能。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制砖生产企业在土地利用和矿产开发方面的政策指导,加强采矿许可监管,查处非法采矿行为。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做好机制烧结砖生产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指导,依法做好企业环保监管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建筑企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好建筑市场良好经营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违法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注销或吊销已关闭烧结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市安监局:做好机制烧结砖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强对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指导和管理。

市供电局:积极做好机制烧结砖企业供电协调工作,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各镇(场):按照属地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好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巡查,配合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企业健康、绿色发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机制烧结砖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细化措施,严格标准,确保转型升级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协调配合做好制砖行业转型升级工作。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规范要求,指导机制烧结砖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统筹解决,确保机制烧结砖行业转型升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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