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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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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紧紧围绕住建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透明、便利。

(一)主动公开。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4条,其中:部门动态2条、住房租赁补贴拟保障家庭名单公示5条、中央及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政策2条、本级部门预决算信息4条、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6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行政许可16条、行政执法5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政府开放日1条、公示公告2条、民意征集3条、意见征集结果反馈4条。二是通过宁夏公共资源行政监督平台备案招标项目90个,电子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在信用中国(宁夏吴忠)管理平台上传信息120条,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上传信用承诺信息19条;四是在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部门动态、各类政策信息1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6件,5件已按时办结,1件结转2024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原则及“三校三审”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对上报信息逐级审核、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根据职能职责,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题、方式等内容,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管理考核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报送内容和审核审批流程,将政府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度科室工作考核指标之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需加强;三是平台建设水平还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二是持续丰富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953-305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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