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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青铜峡市司法局 发表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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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青铜峡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铜峡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

1、规范公开程序,公开政府基础信息。严格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财务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常态化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8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202条。

2、注重载体创新,搭建信息展示平台。利用微信视频号,将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禁毒、反诈等普法内容通过小视频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与中国移动合作,向全市群众手机发送普法短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3、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青铜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社会关切工作的回应,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75件,办结575件(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221件);案卷质量考核合格率为100%;共收到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政法转移资金35万元,申报案件补贴19.057万元,支出16.493万元,结余18.507万元。(其中收到并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补助资金41.925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使我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公开信息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大新媒体宣传的桥头堡作用,进一步规范“法治青铜峡”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完善栏目设置,开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政务信息内容,及时发布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为群众“问症寻结”解疑惑。二是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充分利用“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公示工作动态、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数据等信息。2023年共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动态11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34篇,各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各类信息68篇,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类信息15篇,重大行政决策各类信息8篇。

(五)监督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制度;深化学习培训,坚持强能力提升,不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对市政府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为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便捷有效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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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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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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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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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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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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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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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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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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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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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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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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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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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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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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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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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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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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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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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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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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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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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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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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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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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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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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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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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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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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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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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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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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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能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需进一步加强,要继续在人员培训等方面下功夫。二是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薄弱,网上互动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着力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丰富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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