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上半年葡萄酒宣传推介活动补贴的通知
来源:青铜峡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表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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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酒庄企业:

为鼓励我市酒庄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现决定对2023年上半年产区酒庄企业参加区内外各类宣传推介活动给予适当补贴。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青铜峡市注册并生产经营,主动参加区外各类葡萄酒展会、品鉴会、推介会等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的酒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参加的宣传推介活动须在指定时间段(202311—614日)内实际发生,且与提升青铜峡葡萄酒产区及企业自身品牌形象、促进产品销售直接相关。

三、补贴范围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主要用于补贴酒庄企业参加区内外各类展会、推介会等产生的展位费、场地租赁费、特装搭建费、活动承办费等直接费用。

(二)补贴标准结合本次申报总体情况及补贴资金总额,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具体补贴比例与金额。

四、申报材料

(一)2023年上半年宣传推介活动补贴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活动证明材料:活动现场照片(需能清晰显示企业名称、展位形象及产品)

(四)费用证明材料:费用支出明细表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材料准备与提交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3614日前报送至青铜峡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材料审核我中心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自动放弃。

(三)发放公示审核结束后,中心拟定补贴企业名单及金额,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下达至相关企业。

六、监督与管理

各申报企业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其今后申请各类财政补贴的资格。请各酒庄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董林霞    13895131083




青铜峡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6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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