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1/2024-00018 发文时间 2023-11-13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事企业单位:

现将《青铜峡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青铜峡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事关发展全局和百姓福祉,对“十四五”和更长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吴忠市党委、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打造人民生活福地”发展目标,进一步扩大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全市养老服务结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国家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和条件

(一)老年人口状况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底,青铜峡市常住人口约24.4万,人口密度约105.1人/平方公里。人口老龄化程度深,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约4.2万,约占总人口数17.21%,高出全区3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人口数约为3万,约占总人口的12.39%,高出全区3个百分点;8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4168人,约占老年人口的9.9%,其中百岁以上老人7人。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中,半失能失智者数为1063人,约占老年人口的2.5%,完全失能失智者数为676人,约占老年人口的1.6%。家庭人口规模偏小,全市总户数约9.7万户,其中家庭户约9.4万户、集体户2387户,平均家庭户规模约2.44人/户。三人及以下规模户占比约82.17%,两人规模户占比约为36.15%,一人规模户占比约为22.82%,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老年人口增幅较大,2020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42034人,比2010年增加14199人,年均增长约5.1%;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约17.21%,比2010年增长6.96%,年均增长约1.4%。但从人口总数看,2020年比2010年减少约2万人,同比减少7.71%。

综合来看,青铜峡市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老年人健康水平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2010年—2020年期间人口总数下降,劳动力人口外流成为趋势,老年人口比例上升,家庭和社会养老压力较大。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青铜峡市行政区划面积2324.69平方公里,下辖8镇、2场、1街道,共有25个城镇社区、84个行政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于宁夏县市前列。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约为131.5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53277元;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约为155.7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3588元,分别同比增长约6.8%和7.70%。公共预算实现稳步增长,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约7.39亿元,同比增长2.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约3.63亿元,同比增长13.3%。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水平全区领先,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201元、16917元,收入比控制在1.8以下,人均消费支出位于全区前列。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有结余,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0518亿元,预算支出完成7.6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63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滚存结余5.83亿元。

综合来看,青铜峡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稳步上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迅速,居民消费水平位于全区前列,社保基金滚存结余比较充足,有能力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经济保障。

(三)养老与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截至2020年,全市有各类养老床位1581张,其中机构床位数1120张,护理型床位476张,护理型床位数量约占机构床位总数的42.5%,护理型床位占比较低。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5.1张,已经达到国家规划要求。机构床位空置率约为69%,空置率较高。全市建成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个,农村老饭桌11个,城市覆盖率为60%,农村覆盖率为13%。处于运营状态的农村老饭桌10个,数量较少。城市老年大学2所,基本能够满足现有需求。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较低,有待进一步提升。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持续规划建设,青铜峡市现已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依然存在机构养老床位空置率高、社区养老服务质效有待提升、家庭养老亟待社会力量支持、医养结合资源有限等短板弱项,有待“十四五”期间在系统布局、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更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综合探索、重点突破”工作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推进机制,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力度,重点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和业态模式创新以及保障要素完善,实现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老年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具有青铜峡特色的乡村乐园、宜居城镇、生活福地,努力让民生保障更有力度、民生服务更有温度、让民生福祉更有质感。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协同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凝聚推动养老发展各方合力,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多元养老服务。

——统筹布局、一体推动。根据老年人口空间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资源。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需求拉动、供给升级。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及养老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丰富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供给,提升适老化水平,提高供给质量,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适度超前、改革创新。前瞻性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带来的养老服务需求增长,适度超前谋划布局公共服务施设,加快养老服务技术、业态、产品创新,支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创新探索服务供给新模式。

三、工作目标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布科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惠及全民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宜居型城市。到2025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更加完善,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大幅增强,机构床位空置率不断降低。

表1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基本指标

项目名称

2025年

属性

责任单位

老年

人福利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60%

预期性

民政局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约束性

民政局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预期性

民政局

居家

社区

养老

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

100%

约束性

自然资源局

乡镇(街道)范围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100%

预期性

民政局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1000户

预期性

民政局

设立家庭照护床位

500张

预期性

民政局

卫生健康局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90%

预期性

民政局

机构养老

护理型床位占比

60%

约束性

民政局

一级养老机构占比

100%

预期性

民政局

机构养老床位空置率

40%

预期性

民政局

医养

结合

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的比例

100%

预期性

卫生健康局

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医养结合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养老机构占比

80%

约束性

民政局

卫生健康局

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

100%

约束性

卫生健康局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5%

预期性

卫生健康局

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

80%

约束性

卫生健康局

综合能力评估

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构

1家

约束性

民政局

卫生健康局

残联

养老

服务

人才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

100%

约束性

民政局

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院校数量

1所

预期性

教育局

社会工作者与老年人比例

2

约束性

民政局

老年

教育

社区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比例

100%

约束性

老干部局

街道

其他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20%

预期性


人均预期寿命

78.8

预期性


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55%

约束性

民政局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提升保基本、兜底型的公共养老服务。加快盘活存量资源,整改设施不达标公办敬老院,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实施青铜峡市中心敬老院、第三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2024年底,适老化功能更加完善,现有254张床位全部符合护理型床位设置要求,保障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床位使用率,在满足兜底保障对象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优先向失能、失智、孤寡、高龄等老年人群体提供长期照料服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引入第三方运营公办养老院,提高办院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到2023年,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模式运营。(责任单位: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2.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的覆盖范围。支持建设综合性、专业化、连锁化、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小微型社区(村)参与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补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依托村级服务场所、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农家大院、文化大院等设施,打造集养老、文体娱乐、便民服务、儿童照料、幸福菜园、政策宣传为一体的养老服务阵地。引入专业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机构、社会组织,连锁运营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和承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推广由镇牵头,村委会、老年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到2025年,培养互助养老服务队员 6000 人以上。(责任单位:宣传部,民政局、各镇<街道>)

3.扶持个性化、多层级的企业服务主体。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细化落实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多渠道、宽领域扩大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区内外投资者在青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引进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入驻青铜峡,增加中高端养老托育产品供给。大力扶持养老企业在青铜峡多业态发展和连锁经营,支持入驻企业同时运营养老机构、承接政府购买的兜底性普惠性养老服务,实现公益性服务和商业性服务良性共济,在市场环境和消费文化尚未成熟时期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二)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1.夯实全面健康管理服务基础。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全面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每年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提高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到2025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加强老年人生活关怀,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为8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发放生活津贴,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2.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工作,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居民缴费补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自治区及吴忠市要求,积极落实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3.规范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经办,开发适销对路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意外伤害险等老年人相关责任险及养老机构运营相关保险,推广“宁惠保”“城惠保”等普惠型商业医疗险。鼓励有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和社区建立协作关系。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企业为职工发放企业年金,引导并鼓励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加强税延养老险等商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责任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4.优化医养结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完善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推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毗邻或邻近设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积极推动“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服务,其他有需求家庭根据服务资源剩余情况,享受有偿服务。(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

5.推动老年人评估和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价体系和老年人能力及需求评估制度,打好与自治区及等级评定结果互认工作基础。通过能力综合评估、上门巡访等方式,精准识别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推进服务对象信息、服务保障信息的归集互认、开放共享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的评估标准体系,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包含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支撑保障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责任单位: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1.推动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通过产业引导、业主众筹、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鼓励老年人家庭对住宅及家居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多层老旧住宅配备上下楼梯的辅助器具,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在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空巢老人,特别是独居老年人安装应急呼叫救援设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统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等城镇老旧小区公共场所无障碍、适老化和消防设施改造,打造更加方便、人性化的社区环境。持续推进分散供养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将改造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统筹考虑,避免重复改造和资源浪费。鼓励开发建设老年宜居住宅,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宜居环境。探索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加快完善、使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老年智能服饰、日用辅助产品等适老产品使用,打造“智慧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区”。到2025年底,城镇适老化改造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残联)

2.加大居家养老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家庭照顾支持政策,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定期开展日常护理、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慢性病管理等家庭照护培训服务,强化家庭照护能力,减轻家庭养老负担。向赡养负担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精细化就业援助,帮扶其尽快实现就业。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探索推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改扩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补齐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基本诊疗、家庭医生、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引入第三方对具备、日托和上门服务功能的怡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名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连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黄河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黄河外滩老年驿站、电厂社区老年驿站、峡石社区老年驿站等进行集中管理、连锁化运营,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责任单位: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3.加快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融入社区养老综合体,通过嵌入式和智能化建设“一站多点、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新建陈袁滩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峡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坝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叶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瞿靖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建邵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分类制定养老机构运营和转型方案,青铜峡市敬老院、青铜峡市老年养护院、青铜峡市怡园老年养护院转型升级为所属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周边日间照料中心的厨房配餐、老年大学、健康体检、康复训练、术后护理、失能失智老人日托等对设备和专业化要求较高的服务。到2025年,在90%以上的社区建设兼具全托、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护等服务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全覆盖,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责任单位: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

(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1.推进机构医养康养有机融合。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2.扶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照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机构。鼓励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增设老年护理型床位或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空余床位开展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支持专业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健康管理、疾病预防、中医养生、营养指导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探索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养老机构)达到8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的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3.加强长期照护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实际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面向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开展长期照护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4.推进安宁疗护体系建设。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和床位建设,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鼓励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结合自身实际,增设安宁疗护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根据需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举办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安宁疗护中心。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理的转诊制度,推进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认知度、接受度。(责任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五)加快发展银发经济

1.推广老年人产品用品。坚持精准定位、科学规划,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10个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推广老年人监护、防走失定位等智能辅助产品,扩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供给。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结合葡萄酒、特色药材、传统食品、体育用品等产品优势,加快开发适用于老年人的中药成品、保健用品、绿色食品等,打造展示体验场所,培育老年产品用品市场。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 等深度应用,促进养老用品制造数字化转型。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养老产业博览会,加大老年产品用品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培育老年人生活服务新业态。以政府投资撬动企业参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发展,加大养老服务产业宣传力度,鼓励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持续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构建以养老为主题,附加休闲旅游、体育健身、医疗、教育、文化娱乐、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的“养老+”都市休闲的健康养老联合体。发挥青铜峡市旅游、农耕文化、灌溉文化遗产、自然环境等特色和优势,大力发展以中医药健康调理、亚健康恢复、慢性病防治等为重点推进健康养生养老新产业。鼓励各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社区配套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

3.促进养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养老产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旅居养老新兴业态,促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等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抓好“田园风光”康养小镇项目升级改造,促进文化、旅游、健康、养生、教育研学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发展以企业为主导运作的旅居养老和“候鸟式”养老等区域经济合作的新业态,打造青铜峡市养老产业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管局)

(六)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1.推动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以“金民工程”平台为基础,签约建设银行建设青铜峡市“安心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建立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健康医疗资源下沉,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及健康管理能力。支持中商至善养老院、青铜峡市敬老院、青铜峡市老年养护院和青铜峡市怡园老年养护院4家养老机构,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应用场景,更好发挥信息科技赋能作用。加强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公司、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智慧医疗健康服务便捷化,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探索“物业+养老”社区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养老服务,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夯实“居家探访照护、社区日间照料、社会资源嵌入、街道统筹规范”的多样化养老服务功能。鼓励社区和物业联动,支持物业公司提供养老服务。鼓励物业公司设立居家养老服务部门,为老年人开展家政、代购、维修、供餐、服务缴费、定期巡防等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

3.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发展上门和机构两种形式的代照护服务,鼓励引导现有机构提供代照护服务。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长期需要居家照护的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周期性代照护服务,其他家庭可有偿或低偿的享受代照护服务,为照护者提供“喘息”时间,减轻家庭照护负担。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陪护假制度。(责任单位:民政局、各镇<街道>)

4.探索多样化互助养老模式。引导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互助志愿队伍,构建社区养老互助共同体。依托敬老院、农村老饭桌等机构设施,联动社会资源,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反哺社会,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等收益分配应优先考虑解决本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通过发放慰问金、产业入股等方式,支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低偿服务。链接整合慈善、扶贫等社会资源,开展老年服务项目,扩大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责任单位:民政局、各镇<街道>)

(七)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1.加快老年宜居城市建设。结合城市规划和文明城市创建,优先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加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就医购物等适老化改造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便捷舒适的出行和社会生活环境。并通过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残联、各镇<街道>)

2.加强老年健康教育。依托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开办20个“塞上乐龄”老年大学,在青铜峡市老年活动中心和黄河楼、惠源、紫薇、怡园、南苑、连湖6个具备适合老年人教学培训场地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设7个“社区老年课堂”,为老年群体提供就近就便的学习环境。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开设中医健康大课堂,将健康教育纳入老年大学及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内容。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实施老年健康素养监测,运用“两微一端”以及短视频平台等媒体推动“互联网+健康科普”,开发线上教学小程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确保教学成效。根据老年人兴趣爱好和实际需要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尤其是开发一些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使用操作教程,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难度。培育“情暖夕阳健康行”老年健康宣传品牌,促进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到2025年,全市城市社区“老年课堂”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宣传部、老干部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

3.丰富老年友好型文娱活动。整合盘活空置房、公园、商场等资源,支持街道社区建设与辖区老年人又规模相适应的老年文体、学习教育活动场所。探索“医、养、文、体、教”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共建共享模式,实现养老与娱乐、健身、文化、学习、消费、交流等方面活动相结合。支持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发挥文化阵地作用,为老年人提供良好文化活动环境,举办有益老年身心健康的讲座、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全市旅游资源优势,结合老年人兴趣爱好开发老年特色旅游产品,提升老年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老年公共文化场所网点布局,增加老年人文体活动设施的配置,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不断创新“敬老文明号”“敬老月”等老年文化活动载体,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市性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老干部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4.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引导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建设,组织开展涉及老年服务与老年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研修培训项目,鼓励有知识、有技术、有经验、有意愿的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文教卫生等事业。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搭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发挥余光余热。(责任单位:老干部局、教育局、民政局、各镇<街道>)

5.构建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网络。做好辖区内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定期探访、重点帮扶、引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对留守老年人开展巡访,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要的关爱服务。落实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等重点老年人群体定期巡访制度。依托基层行政力量,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义务,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强化农村家庭养老的主体责任。(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街道>)

6.大力培育为老服务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联动机制,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机构开展养老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五社联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服务管理机制,释放社区养老服务潜能。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在8个镇和裕民街道建立社会工作站,培养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置行政村为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有效整合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提供结对帮扶、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和“邻里守望”等关爱服务,为困难老年人排忧解难。统筹安排政府采购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的资金保障,鼓励打造养老服务特色社工服务项目。探索开展低龄老人与高龄老人之间的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创新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伙伴式陪伴等互助养老模式,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关怀和生活帮扶需要。(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市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镇<街道>)

(八)强化养老服务要素支持

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管理。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空间配套政策,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利用存量资源发展养老,鼓励支持空置公租房、国企物业等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用途。支持因历史原因无产权证的政府、国企、社区配套用房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将各类政府产权的闲置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街道>)

2.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管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新老社区配建标准,推行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按照每户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无偿配建,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积极盘活老旧小区、空置公租房、国有低效用地等存量资源,实现老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服务专业组织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道>)

3.加强养老产业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养老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养老行业优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探索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财政贴息制度,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降低养老服务企业融资成本。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收费权质押贷款。鼓励银行业、保险业机构投资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和养老项目收益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养老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责任单位: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人民银行青铜峡市支行)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等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以青铜峡市林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吴忠市利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依托,做好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推进养老领域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加强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社会工作、健康管理等学科专业建设,开展“订单式”护理人员培养。青铜峡职业技术学校养老护理专业,每年向社会输送60名养老护理人才,满足基本市场需求。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待遇,探索建立津贴补贴和荣誉激励制度,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补力度,带动更多高素质养老护理人才从事养老工作。设立养老从业人员评优项目,为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养老从业人员颁发奖状奖金,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可度和职业荣誉感,吸引青年人才加入养老从业人员队伍。2025年,全市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名以上,全市养老服务实训基地达到3个以上。(责任单位: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

5.提高老年人生活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在原有低收入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基础上,为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健全本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完善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统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街道>)

6.建立综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统,汇聚老年人基础信息与多元服务主体信息,实现养老服务信息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提供精准数据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培训,通过体验学习、尝试应用等方式,引导老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责任单位:民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1.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坚持党对养老事业的全面领导,成立青铜峡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指导各项任务指标落地。(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

2.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将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老年人口总量变化动态调整,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同步考虑公建服务设施建设与后期运营保障,加强项目支出规划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慈善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辅助作用。对养老机构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到2025年,全市福彩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比例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生实事办理范围,将党建引领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纳入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指导和支持全市养老机构建立党组织,打造一批党建特色示范点,构建起“健康青铜峡·最美夕阳红”的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和品牌。实行养老服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镇(街道)、村(社区),在项目经费安排上优先支持,推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组织部、政研室、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加快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1.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衔接机制。从生活自理能力、认知与精神状态等方面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2023年底前在本市建立1家评估机构。将能力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有效衔接,所有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按照自治区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完善评估实施机制,做好失能失智老年人评估及信息管理,加强评估结果应用,逐步实现评估结果与扶持政策挂钩。(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2.完善特困人员和优抚对象集中供养服务制度。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加强老年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道>)

3.落实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标准。强化市人民政府保障责任,统筹上级补助和自有财力,确保养老机构运营、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等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人福利补贴等基本养老服务有效落实。(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4.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依据自治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制定本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清单目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困境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加强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将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入清单范围,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衔接特困人员供养、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补贴等政策,细化措施,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精准专业的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5.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持续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落实,稳妥推进市敬老院、中心敬老院改革。加强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从机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方面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兜底、示范、创新和辐射作用。(责任单位: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

(三)从严做好风险监测与防控

1.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实行养老监管清单式管理,明确监管事项、依据、措施、流程,监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养老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全市养老费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将养老机构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开展老年用品质量提升行动,采取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标准引领等措施提升老年用品质量。(责任单位: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2.加强机构设施安全监管。完善落实消防、食品、医疗、设备等安全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引导养老服务主体(包括养老机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未备案但已实际开展老年人集中照料服务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长期安全运营。(责任单位: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3.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制定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管理政策,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依规筹集和使用资金,加大对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养老服务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资金社会效益。(责任单位: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4.加强应急处置监管。将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规范、行业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在养老服务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5.加强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互联网+”监管的应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法院、人民银行青铜峡市支行)

6.加强行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护老行动”,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控网格化治理机制,完善举报奖励机制,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监测研判防控机制,严厉打击养老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行为,防范涉众型经营风险,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四)加强信息数据开发利用

加大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提高养老服务、管理、统计监测精准度。加快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充实“互联网+”发展内涵,以数字促发展,在优化服务、完善管理、监测统计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链通融合政府、机构、家庭信息交互,保障供需对接,实现精准服务。对照国家标准,探索建立健全老龄产业统计制度,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并向社会发布老龄产业相关统计数据。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整合所有单位和第三方数据,统一录入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对我市老年人各项数据进行一轮普查统计,掌握各社区(村)老年人的数量、年龄分布、健康状况、经济情况等信息,并建立定期更新制度。(责任单位: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

(五)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

对年满60岁的老年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公证,依照规定适当减免公证收费。(责任单位:民政局、司法局、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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