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1/2024-00011 发文时间 2023-11-21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驻青区、吴属单位:

现将《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5号)等法律法规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青铜峡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突发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奶制品、食糖、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由青铜峡市各有关部门组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青铜峡市各有关部门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铜峡市各部门职能确定。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青铜峡市各有关部门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青铜峡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组织体系

2.1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成立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市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供销社、气象局、农业发展银行青铜峡分行等部门组成。

2.1.1指挥部主要职责

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判断生活必需品应急状态,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1)在青铜峡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3)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日常运行情况,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市有关部门和有关镇(场)、街道办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组织保障供应商品的调运工作;

(6)利用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及时、准确收集、综合、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信息。

(7)代表青铜峡市人民政府请求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政府的紧急支持和援助;

(7)研究、落实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满足群众需求的原则,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应急信息的发布和新闻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负责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调拨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负责组织实施青铜峡市粮食应急工作,监测粮油和重要生活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向指挥部提供重点监控点粮油价格变化、市场交易量数据和有关分析材料;负责组织实施粮食、食糖、白布等重要商品,方便面、矿泉水、牛奶、饼干、奶粉、消毒液等应急救灾生活必需品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和调运;负责食盐的储备、投放和市场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市场供应紧张引发治安恶性事件发生,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财政局:按照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评价。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应急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通畅。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的有效供给;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蔬菜、肉类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对食品污染等危害人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应急救援。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配合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等有关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环节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负责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监管秩序;负责加强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市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消费情况。

市供销社:负责农村工业消费品的市场供应,保证主要农副产品货源充足,流通顺畅。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及时的气象服务,对灾害性天气进行监测预警,发布预警信息。

农发行青铜峡支行:负责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的政策性贷款支持。

各镇(场)、街道办:应组织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辖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理工作。

2.2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为0953-3068750。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处理、传递等工作;接收、传达和执行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检查、报告执行情况;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各镇(场)、街道办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1)市场供应和生产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

主要职责: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粮油、肉类、食糖、食盐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加工、供应;做好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2)市场秩序维护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3)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车辆公路运输畅通。

(4)综合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气象局,农发行青铜峡支行

主要职责: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援、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生产和消费统计、气象服务、政策性贷款支持等工作。

(5)新闻发布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舆情信息上报指挥部;负责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和发布信息;按照事件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导向的管理。

(6)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会商、评估、论证,提出相关应对措施,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3预报预警

3.1监测预报

建立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要依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同时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3.2分级标准

报告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的信息要按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注明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级别。

3.2.1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级次

肉类、蔬菜、蛋类、水产品、奶制品、食糖、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出现消费者抢购商品、库存严重不足,导致商品脱销、价格异常波动,影响社会稳定的异常状态,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青铜峡市粮食应急预案》执行。

3.2.2一般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市场异常波动:

(1)1个以上镇(场)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般市场异常波动的。

3.2.3较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1)3个以上镇(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较大市场异常波动的。

3.2.4重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市政府所在地(裕民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2)5个以上镇(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市场异常波动的。

3.2.5特别重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市场异常波动:

(1)全市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重要生活必需品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生活必需品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2)在全区或全国呈多发态势并波及自治区内市场异常波动,影响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短缺;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市场异常波动的。

3.3预警信息监测报告与发布

对应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次,市场应急预警信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

(1)预警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预警预报信息,或市场异常波动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时,指挥部组织对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向青铜峡市有关部门和毗邻相关县(市、区)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信息。

(2)预警信息发布。三级、四级预警信息的发布,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的发布,应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报吴忠市人民政府,由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发布。对可能出现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可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审核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3.4预警行动

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加强值守应急,及时受理和报送相关信息。

(2)评估市场波动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

(3)及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启动情况,向相关周边县区发出预警信息。

(4)通知有关储备商品承储企业做好投放准备工作,核实汇总应急商品数据库相关商品和企业信息,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商品调运准备。

(5)跟踪了解市场异常波动发展情况,指导镇(场)、街道办等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6)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1)信息报送要求。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应当指导有关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制定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相衔接的应急方案并向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备案,应急方案中应细化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等情况,影响到社会稳定,事发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办公室(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有关单位,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抄报有关责任部门,同时向青铜峡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信息。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对经核实为较大以上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指挥部要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1小时内向吴忠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向周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信息报告内容。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4.2先期处置

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的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市场应急处置工作。

4.3响应启动

按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依次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的突发事件。

应急响应启动后,负责开展应急处置的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可视事态发展及情况变化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造成损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已扩大,需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时,应及时报告吴忠市人民政府。

4.3.1 四级应急响应

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时,指挥部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和综合评估后,报请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2 三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后,指挥部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和综合评估后,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并向其他成员通报情况。

4.3.3 二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时,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评估研判或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商后,由指挥部向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提出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建议,报请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二级响应。指挥部应随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发展动态,按照指挥部决定,协调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4 一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时,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商或对突发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后,由指挥部向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提出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级别建议。报请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一级响应,指挥部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4.4响应措施

4.4.1一般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四级)响应措施

(1)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每天定时向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送市场价格和销售情况;指挥部落实值守应急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不间断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随时接收情况反映。

(2)指挥部加强市场监控,对市场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企业的生产、经营、商业库存等有关信息,掌握有关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原因和发展趋势;每两天向吴忠市人民政府和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报送市场异常波动形势分析研判、处置进展及建议等情况。

(3)引导企业供应链采购、动用商业库存、畅通货源调运渠道,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大生产加工、开展产销对接,适时投放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储备物资,增加市场供应。

(4)加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市场秩序。

4.4.2较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三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指挥部落实值守应急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市场监控,掌握有关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原因和发展趋势;每天向指挥部报送市场异常波动形势分析研判、处置进展及建议等情况。

(3)成员单位要向周边地区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大型批发市场、重要商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大对接采购,扩充货源渠道。

(4)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提请吴忠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区备案后,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对重点商品采取部分或者全部冻结价格的价格干预紧急措施。必要时对供应短缺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青铜峡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市场秩序。

(6)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积极协助做好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重要商品调拨和紧急供应、交通运输畅通、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4.4.3重大以上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一级、二级)响应措施

在三级、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指挥部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指挥部落实值守应急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指挥部加强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控,每天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厅及吴忠市人民政府报送市场异常波动形势分析研判和处置进展等情况。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市场货源,组织调运,加强市场供应。组织青铜峡市农产品种养殖、日常工业品生产、加工基地及企业加大生产供应,落实重要商品保有最低库存;组织区内重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企业与周边县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主产地加大对接采购、异地调运,加大货源供给;组织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对接区外供货单位开展供应链采购,增大供应库存;依托重点配送中心、批发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设立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稳定供应渠道。

(4)指挥部依照程序投放各类重要商品储备,视情况申请动用吴忠市、自治区储备商品投放市场。

(5)指挥部提请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向自治区有关单位申请紧急商品物资支援,实施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6)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生产供应保障、市场秩序维护、交通运输保障、信息舆论引导等工作。

4.4.4现场处置

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设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

4.5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1)信息发布的管理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严格按青铜峡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重大以上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一般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报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发布。信息发布要坚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工作,同时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及时报道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供给的举措进展,消除市民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2)信息发布主要内容: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情况;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造成的影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措施等。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6社会动员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件处置,倡导调动大型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企业、骨干流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调集人员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4.7响应终止

应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工作基本结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后,按照“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主体相一致”的原则,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研究决定终止响应。

5应急保障

5.1物资保障

(1)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商品储备。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由青铜峡市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经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食盐、肉类、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储备。同时监督承储企业加强管理,及时轮换储备商品。未经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储备商品。

(2)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名录库。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选择当地产品质量好、生产规模较大、交通运输方便的粮油加工、蔬菜生产加工、肉类等生产加工企业和骨干流通企业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名录库,及时掌握重要商品产销情况、商品调动渠道、供货商基本情况。如遇突发事件,可随时调动。

(3)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分销网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重点监测企业和社会运力,将重要生活必需品配送到确定的应急投放点、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保证各类商品及时进入零售市场,满足应急消费需求。

5.2经费保障

为调动应急保供企业发挥政府调控市场载体作用的积极性,指挥部应根据应急保供企业在日常监测和应急波动时发挥调控所受到损失的实际情况,协调市财政局统筹各类资金,给予应急保供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

5.3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减少交通延误,提高应急商品运输效率,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在必要时,加强运输监管,控制货源流出。运力不足时由市交通运输局支技或向社会紧急征用,并对各有关部门的运输能力定期统计。

5.4治安保障

青铜峡市公安局等部门做好重要应急救援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维护社会治安;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5.5通信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确保应急状态下24小时应急通信畅通。

青铜峡市税务局积极宣传和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经营户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帮助经营户特别是应急保供企业在市场异常波动期间正常经营,积极组织货源。

6后期处置

6.1应急恢复与重建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平息后,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市场供应秩序恢复工作,维护社会安定。需要吴忠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支持的,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6.2应急调查

特别重大、重大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由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结;较大及一般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由指挥部报请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同意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6.3总结评估

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指挥部,指挥部要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形成工作专报报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各成员单位。

7日常管理

7.1宣教培训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做好市场监测信息、商品供求信息和市场供应保障措施的宣传、发布,积极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引导居民消费。

7.2预案演练

指挥部定期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和完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3预案管理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根据客观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由青铜峡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报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

7.4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市场供应应急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适用青铜峡市行政区域。本预案由青铜峡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8.2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7年印发的《青铜峡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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