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01/2022-00088 | 发文时间 | 2020-09-22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移民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有关部门、事企业单位:
现将《青铜峡市移民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移民村群众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移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党办〔2012〕53号)《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实施办法》(宁政发〔2011〕58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为目标,以搬迁至我市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将承包地块分布、承包地面积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同地、同证、同权和信息化管理,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原则。在保持现有移民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变,土地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妥善解决疑难问题,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二)坚持公开公平、民主协商原则。移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做到程序、内容、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移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形式解决疑难问题。
(三)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严格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要求,以完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依法保障移民对承包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四)坚持统筹推进、确保质量原则。各相关部门、镇村要从“赋权于民,谋利于民”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专业工作队伍引导作用,统筹推进移民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到实处。
三、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青铜峡镇同兴村、同进村,邵岗镇同富村、同乐村“十二五”生态移民;瞿靖镇、叶盛镇、邵岗镇“十三五”易地搬迁移民。
四、具体任务
(一)准确核实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数、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实测结果经镇、村公示无异后,作为确认、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本次确权登记成果,重新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及土地承包管理档案。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进行系统管理,实现信息部门共享。
(三)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基础上,扎实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工作,并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管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镇、村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档案资料依法按期移交市档案局集中保管。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按照分级管理、集中保管要求,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收集整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基础资料,形成工作闭环。
五、方法步骤
严格按照《青铜峡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青党办发〔2014〕42号)政策依据和工作流程开展移民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组织发动。为确保移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扶贫办、农经站、青铜峡镇、邵岗镇、瞿靖镇、叶盛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移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韩万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移民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牵头协调、方案制定、宣传培训、业务指导、组织方案实施及确权登记技术单位督查、考核、总结验收等具体工作。
2.民政局负责明确青铜峡镇同兴村、同进村,邵岗镇同富村、同乐村的行政区界限(村界)。
3.财政局负责做好工作开展相关经费保障。
4.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青铜峡镇同兴村、同进村,邵岗镇同富村、同乐村,涉及“十三五”易地搬迁移民的瞿靖镇、叶盛镇、邵岗镇插花移民的回购土地界限,以及土地权属性质、土地用途、土地类型、是否基本农田等信息,并对移民村确权数据库进行质检。
5.水务局负责提供青铜峡镇同兴村、同进村,邵岗镇同富村、同乐村,涉及“十三五”易地搬迁移民的瞿靖镇、叶盛镇、邵岗镇插花移民的移民村承包土地基础设施(沟、渠、路、林带)的规划占用,具体为沟、渠、路、林带的方向、宽度,妥善处理承包耕地与水利设施用地问题。
6.农业农村局负责移民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宣传培训;镇村确权登记颁证入户调查、指界等业务指导、确权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确权登记技术单位的工作协调并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作业质量检查;土地承包合同签订,颁发证书;确权颁证档案资料的移交。
7.扶贫办负责提供青铜峡镇同兴村、同进村,邵岗镇同富村、同乐村,涉及“十三五”易地搬迁移民的瞿靖镇、叶盛镇、邵岗镇插花移民的搬迁人员信息资料;与青铜峡镇、邵岗镇、瞿靖镇、叶盛镇协调提供农户地块四至设置方案;提供各移民村与企业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等资料。
8.各相关镇负责指导各村成立由村干部、普通农户、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共产党员组成的5-7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指界小组;指导各村制定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明确地块序号、地块排序分配办法、承包期限、承包地地块四至设置办法;组织各村召开镇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农村土地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指导各村完成农户信息收集、入户调查、指界、公示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的实施;指导各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完成发证;完成各村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的归档;明确“十三五”插花移民所属村组;组织各村依据清查土地面积,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及时梳理问题,并提出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妥善解决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杜绝发生上访等事件。
(二)调查摸底。一要清查承包土地现状。以统一配发的卫星(航摄)影像资料为基础,没有卫星(航摄)影像资料的村采取实地勘测方式,对移民村土地承包关系、地块数、面积、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测量,摸清本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数、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户;同时,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面积、地块数、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二要明确具体问题。1.关于土地面积,按人均1亩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2.关于确权登记时间,因各移民村村民搬迁至我市时间不一致,为确保各村与企业已经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合法有效,各移民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依据搬迁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期限确定,叶盛镇、瞿靖镇、邵岗镇易地搬迁移民承包合同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48年8月31日;邵岗镇同乐村:2018年12月20日至2048年12月19日;邵岗镇同富村:2012年10月20日至2042年10月19日;青铜峡镇同兴村:2012年4月20日至2042年4月19日;青铜峡镇同进村:2013年7月1日至2043年6月30日。3.关于地块序号分配到户排序方法及承包地地块四至核定,移民村各户承包地采取每户一个地块序号,地块序号以搬迁时在迁出地抽到的房号为序依次进行“弓”型排序。以专业测绘勾绘的地块图斑进行编制序号并对应到相应农户,图斑形成的四至作为承包地的四至。
(三)公示确认。1.勘界确认。组织专业测绘人员在村指界小组配合下,对农户承包地块进行确认调查,明确标注地块四至和空间位置,绘制农户承包地块地籍图。2.公示确认。将地籍草图对应户籍信息,在村、组两地公示;对初始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再次核实、修正后公示。经过二轮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制作地籍图。对权属争议大、经过公示尚不能确认的地块,暂不进行确权登记,待争议依法解决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四)登记颁证。1.建立登记簿。根据农户签字确认的地籍图及资料逐级上报审核,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各镇上报的登记资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2.颁发证书。登记工作结束后,由村委会与移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市人民政府向移民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归档保存。市、镇、村对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账簿、图表、影像等资料分级归档立卷,做到权属清楚、权益明确、合同规范、权证齐全、档案完备。4.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为今后农村土地征用、征地补偿发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提供基础保障。
附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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