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01/2021-00452 | 发文时间 | 2021-12-27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政办发〔2021〕27号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青铜峡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
青政办发〔2021〕27号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青铜峡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工业园区、库区管理局,驻青区属、吴属单位:
《青铜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青铜峡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深化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高效,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我市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加强市级统筹和政策引导。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事权和责任清单,强化政策引导,对全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按照有关农村公路政策及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市财政局加强市级资金筹集,安排市级养护配套资金。市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通过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落实市、镇主体责任。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体制保障、政策保障和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符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和各镇、农林场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市公路养护部门负责县级道路、专用公路滨河大道、部分省道的代管养护和对各镇、农林场的业务指导。各镇、农林场负责镇、村、组道路的管理养护,2021年12月底前将388.649公里镇道,777.606公里村道移交各镇、农林场管理养护。各镇、农林场结合改革,明确1名专职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将“青铜峡市公路管理段”更名为“青铜峡市公路管理中心”。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机构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支出责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农林场)
3.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专用公路滨河大道及部分省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及实施,定期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系统和公路技术状况统计更新,并指导镇、农林场对镇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发挥镇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各镇、农林场要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镇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要根据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建立镇村道路养护管理机构,配备公路养护及专职管理员制度。镇村道路专职管理(机构)员在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镇、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路况巡查、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管理。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和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各镇、农林场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激发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对爱路护路积极性高、群众参与度深、管理养护效果好的建制村,鼓励给予“爱路村”荣誉称号。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村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镇、农林场)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不得低于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收入的比例,其中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自2022年起,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继续执行自治区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自治区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1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2.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市政府可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号)要求,“自2021年起,自治区、地级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镇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其中:自治区补助比例为最低标准的20%,地级市投入比例不低于最低标准的20%,县级投入比例不低于最低标准的60%,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再降低。自治区、地级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结合农村公路里程、养护成本变化、市县自有财力等因素原则上每三至五年调整一次。”市财政每年要有计划地安排一定财政资金更新添置养护机械和进行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和养护机械化程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市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要对市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市财政、交通运输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和审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市财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镇、农林场应当统筹使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和其他各类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使用),并将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委会应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并将监督结果上报镇人民政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各镇、农林场)
4.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促进农村公路与我市经济、社会、生态、文明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绿化经营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镇、农林场)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全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自2021年起,要全面建立市级农村公路总路长、市级路长、镇级路长、村级路长的路长管理体系。总路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路长、镇级路长、村级路长,分别由市级负责同志、各镇、农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市镇村三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落实上级路长相关工作部署,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中,明确职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镇、农林场)
2.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修复性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日常保养、绿化等非专业养护项目,可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引沿线群众参与,积极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公司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镇、农林场)
3.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公安、应急等部门人员要参与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加强运营期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设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挂钩。(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4.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市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逐步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专业执法与日常管护紧密配合的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水平。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的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可根据需要,在农村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在农村公路重要节点可依法依规设置固定超限站点或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各镇、农林场应统筹美丽乡村、旅游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自然和谐。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建设工作,力争实现镇镇有美丽农村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镇、农林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加强部署落实。各镇、农林场要深入分析本辖区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及时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要明确改革任务落地的时间表和工作要求,细化举措标准、责任主体、考核激励等内容,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快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各镇、农林场要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信息评价机制、目标考核等主题,广泛开展试点工作。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和督查,并遴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镇场进行全市推广,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三)强化政府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全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纳入重点改革事项,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改革进展情况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和各镇、农林场要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青铜峡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坚持“增优质供给、促提档升级、助服务提升”的方针,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全市农村公路制度完善和政策创新,加快全市农村公路发展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不断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有效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城乡统筹、资源共享、客货兼顾、多方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全市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特征和需求差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农村路网结构明显优化,技术状况和安全通行能力明显提升,养护管理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逐步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交通运输网络,形成“公路大家建、建好大家管、管好大家用”的良好格局。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生态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基本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建管养运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服务乡村振兴和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全市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体系完备、治理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全市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用更加充分。
二、组织领导
为高效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特成立青铜峡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文学智 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吴文彪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胡兴成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成 员:袁续兵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海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副主任
杨富威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汤建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春丽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宝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葛继平 市信访局局长
马 力 峡口镇镇长
海 军 青铜峡镇镇长
赵壮壮 大坝镇镇长
李 刚 小坝镇镇长
赵小顺 叶盛镇镇长
武智杰 陈袁滩镇镇长
李金川 瞿靖镇镇长
王 娟 邵岗镇镇长
杨文斌 树新林场场长
汤建军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郭清华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刘 锐 市公路管理段段长
周岐魁 中国邮政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新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部门衔接工作,承担规划指导、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制定、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年度考评职责。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我市“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范畴。同时科学编制我市农村公路路网布局规划,确保农村公路路网结构科学、规模合理、衔接顺畅,统筹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含村庄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有效衔接,规划内容应当包含资金筹措情况。交通运输局要做好“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备案管理工作。
(二)加快提档升级。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窄路加宽、市、镇道改造、扶贫村产业路修建、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等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力度,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进行全面验收。到2022年,全市农村公路等级路率为100%,基本完成市、镇道和通行客车线路村道的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农村客运线路上的危桥发现一座、改造一座。到2025年,全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三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公路占比明显提升,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三)提升建设品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目标,打造品质工程。提升工程设计水平,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鼓励整合旧路资源,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推行标准化施工。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健全市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加强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到2025年,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完善管理体制。大力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市级负责,镇村齐抓,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按照“市道市管、镇村道镇村管”的原则,建立市级有关部门、各镇、农林场的农村公路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镇、农林场要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建立镇村道路专职管理员制度,镇村道路专职管理员在全市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镇、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监督指导,落实各镇、农林场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秩序管控,相关部门及各镇、农林场要加强对沿路居民出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居民安全意识,营造出行安全环境。公安部门要指导各镇、农林场加强路面管控,依法查纠酒驾、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到2022年,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市、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市级综合执法队伍,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在农村公路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建立农村公路治超站点,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及公路设施等行为。要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绿化全覆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和非公路标志,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到2022年,农村公路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建立“市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六)全面加强养护。交通运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养护工作制度,建立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考核评价机制,每年抽检一定比例的农村公路,将检测评定结果作为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奖优罚劣。加强预防性养护工作,防止出现“油返砂”“畅返不畅”,提升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
要建立健全“市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以技术状况为依据的养护资金预算申请机制和决策机制,逐步实现养护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落实“市道市管、镇村道镇村管”,加强各镇、农林场管养能力建设,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村道养护工作。到2022年,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优良中等路率达80%以上。
(七)全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转型升级发展,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分步实施交通运输客运一体化示范市创建。要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制度,并建立农村运输安全运营协调监管机制,保障运营安全。加快“两客”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逐步覆盖农村客运车辆,提升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水平。到2025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达AAAA级以上(含)水平。
(八)发展农村现代物流。推进市、镇、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和信息系统建设,打造“互联网+农村物流”工程,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探索利用农村客运车辆运转、村民委员会代收代投等方式解决邮件、快件“最后一百米”难题,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到2022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市、镇、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基本建成。
四、单位职责
(一)市纪委监委:负责对违反工作纪律,在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扰乱改革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甚至怂恿、参与上访、罢运等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并按相关规定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市委宣传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我市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会同住建、交通部门制定相关运行价格;根据运行实际情况,坚决打击擅自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四)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物流网络站点建设,推进邮政、快递、电商、商贸等融合发展。
(五)市财政局:审核拨付城乡一体化奖补资金、“四好农村路”奖补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各镇拟建客运站等项目的用地工作。配合好城乡公交一体化城区及各镇综合服务站建设改造规划工作。配合制定我市路网中长期规划。
(七)市交通运输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全市农村公路养管工作,牵头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考核“路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深入推进我市农村公路机制体制改革,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协调发展。
(八)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各镇及各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参与农村道路验收。
(九)市信访局:受理因改革治理过程中可能引发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十)各镇、农林场:积极落实路长制职责,加强督导考核辖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将日常巡查、日常养护、应急保障、路域环境整治、汛期水毁抢修、冬季防滑保畅等责任落实到路段、到人员。有序推进爱路护路进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十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常态化宣传贯彻道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共同打击城乡公交客运市场和道路运输市场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从严查处农用车载人行为;联合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十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常态化宣传贯彻行业法律、法规,加强日常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的行为,对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查处,开展24小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十三)市公路管理段:常态化宣传贯彻行业法律、法规,负责县级道路及管养省道、专用公路滨河大道的管理养护和各镇、农林场镇村道路管理养护的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大中修工程计划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计划审核、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和验收协调等工作。
(十四)中国邮政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统筹联合各快递企业,形成互助互补互动的快递、物流运输格局,为农村快递入户进城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多渠道积极争取建管养运资金,加大筹资力度,严格执行“专款、专账、专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财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配套资金保障、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资金使用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制定相关办法和标准,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市、镇级农村公路工作巡查制度,重点对责任落实、质量安全、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并进行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情况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
(四)加强宣传引导,健全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大力开展宣传进程中的新成效,新进展,新典型,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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