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6-00239 | 发文时间 | 2026-06-04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铜峡市2025年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剩余资金使用方案 | ||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项目方案的通知》精神,青铜峡市已完成2025年度项目实施内容,为高效利用项目剩余资金,结合《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青铜峡市2025年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剩余资金使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持续改造提升青铜峡市嘉宝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带动陈袁滩镇、小坝镇辐射区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主体)品牌培育与推广环节,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支撑的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助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
二、实施内容
1.支持企业建设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及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4场次以上,拓展销售渠道。
2.编制印刷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资料1000份以上,用于宣传推介青铜峡市产区优质农产品。
3.开展农文旅商体展融合发展产销对接活动1场次,提升名优特色农产品市场知名度与消费者认可度。
三、补助对象
2026年以来,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农业经营主体,优质农产品宣传册编制印刷公司,农文旅商体展融合发展产销对接活动承办第三方公司。
四、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
1.资金额度及补助方式。青铜峡市2025年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剩余资金9.51万元。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方式,实施内容完成后,通过资料审核、综合验收并公示公开无异议后,兑付补助资金。
2.补助环节及标准。2026年以来,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及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区内外各类展销会、推介会以及促销售活动,预算补助资金5万元,原则上区内单场次补助500元,区外单场次补助1000元,补助标准可根据实际总量进行调整,活动组织方已补助的,不得重复补助;编制印刷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资料,计划资金0.51万元;开展农文旅商体展融合发展产销对接活动,预算补助资金4万元,资金补助给活动第三方公司,差额资金争取各级财政资金。
五、实施程序
(一)组织实施(2026年1月-11月)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升优质农产品品牌,完成实施内容。
(二)公示公开(2026年11月1日-11月15日)青铜峡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对项目实施单位及企业(经营主体)实施资料进行审核,在青铜峡市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开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验收和资金拨付(2026年11月16日-11月30日)青铜峡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适时组织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实施资料进行验收,并按照农业财政项目支付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企业。
六、推进措施
按照剩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组织实施,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环节及标准、项目验收等工作。严格执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后续监管,按时完成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工作效能。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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