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6-00163 | 发文时间 | 2026-05-12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2026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 ||
为切实做好2026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按照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规发〔2026〕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需在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受益方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资金。
(二)补贴依据。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耕地面积为依据,暂未完成确权工作的地方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完成后,要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及时更新补贴面积。
以下情形不予补贴:
1.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
2.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3.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4.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劳改劳教、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军队等所属农场耕地不享受补贴;
5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标准。2026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74元。
(二)补贴方式。各镇要按照补贴条件,认真核实,如实上报补贴面积,农业农村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
三、工作措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是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成立工作指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各镇及相关金融机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合力落实补贴政策;二是各镇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补贴数据的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在补贴资金发放前,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三是各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公开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生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镇、村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补贴信息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镇须于5月25日前将补贴发放花名册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要主动同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做好对接,及时掌握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在6月15日前完成兑付。
附件:1.2026年青铜峡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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