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5/2023-00084 发文时间 2023-06-25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全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工作。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要求,提高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186号)和《2023年宁夏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扎实做好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兽医改革创新为驱动,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全面提升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防控水平,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密度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畜间主要人畜共患病感染率有所下降。

二、实施内容

(一)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在全市范围内对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牛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对羊进行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对猪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散养户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按照免疫程序规定进行免疫。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

(二)开展“先打后补”等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试点方案(2021-2025年)》(宁农(牧)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青铜峡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青铜峡市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青防重指发〔2021〕2号)工作部署,对全市符合补助标准的规模养殖场户实施“先打后补”。对目前不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养殖场户和散养户暂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三、资金预算及使用环节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186号)文件,下达我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共计166万元,主要用于强制免疫和“先打后补”等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动物防疫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动物疾控、动物卫生监督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

(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加强绩效评价。做好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详细的项目验收办法和细则,重点将目标实施、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到实处。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总结验收,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和自评报告,并上报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备案。


附件:1.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经费计划表

      2.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项目经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3.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表



附件1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计划表

                                                  单位:万元

单位

经费合计

强制免疫暨“先打后补”经费

青铜峡市

166

166


附件2

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经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根据财政项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全面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主要目标

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实施动物防疫项目,全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完成全市犬只驱虫工作。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镇、场,相关单位。

四、考核内容

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等动物防疫工作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衡量动物防疫经费使用效能。

五、考核形式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年终考核评价小组按照动物防疫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打分。

六、结果运用

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终业务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评定考核名次靠前的镇场将在下一年度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接受检查,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二)加强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及时拨付到有关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对疫苗要实行会计记账管理,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分配要建立物资台账,完善出入库记录。

(三)严格工作纪律。考核组要遵从“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开展考核,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严守秘密。


附表:2023年青铜峡市动物防疫补助项目经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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