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4/2022-00036 发文时间 2022-09-0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2022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青铜峡市2022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考试、奖励、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形式进行选拔招生。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稳妥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三)坚持全纳原则。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学校片区动态调整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动趋势、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适当调整学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2022年,小坝城区小学计划招生34个班、班额45人以内,共1530人。主要招收小坝城区及周边16所普惠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招生计划为:汉坝小学5个班;市二小4个班;市三小4个班;市四小6个班;市五小(含唐源校区)11个班;市六小4个班。

(二)城区初中。2022年,小坝城区四所初中学校计划招生39个班,班额50人以内(其中:四中11个班、五中10个班、六中10个班、七中8个班),主要接收汉坝小学、市二小、市三小、市四小、市五小、市六小和大坝中心小学、红星中心小学、叶盛中心小学、陈袁滩中心小学的毕业生及小坝镇新林村、瞿靖镇蒋顶村的部分学生,计划1950人。

三、城区小学初中入学办法

(一)入学条件。

1.按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青铜峡市,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就近在片区小学或初中入学就读。

2.下列情况调剂入学

(1)在小坝城区租房居住的(租房协议需到政府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2)户籍为集体户、挂靠户或为外县(区)、外省(区)户籍。

(3)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不在此户上;户主是适龄儿童少年;房屋所有人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但房屋所有人不在此户上(即房户分离)。

(4)下列几种情况不能作为划片就近入学的依据:房产证不是学生第一监护人的;证件、凭据等资料不全的租房居住者(含公租房);营业房(门面房)等不以居住为主要用途的;单位、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及个人申请的;隔代、投亲靠友等挂靠关系的;持不规范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的;伪造、变造房产证、户口本等证件的。

(二)城区小学一年级。

1.划片办法。招生主要采用按户籍、房产证多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进行。主要依据户籍所在地(落户时间、城镇、农村、市内、市外)、入住小坝城区先来后到的顺序(小坝城区购房居住情况:购房时间、是否入住)、房产证登记的具体住址(片区、自购房、租住)等,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家住小坝城区及张岗村、小坝村、陈俊村、利民村、南庄新村、条滩村等小坝周边区域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和居住区域就近划入小坝城区及周边7所小学就读。

另外,对于在小坝城区有房产,符合在城区小学入学但没上城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到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统一登记、调剂划分到城区各小学入学就读;对在小坝城区上幼儿园但无自有住房的村镇户籍学生原则上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在小坝城区租住(含公租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凡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务工合同、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者,其子女可统一安排在小坝城区学校就读。

(四)城区初中七年级。

1.划片办法。小坝城区初中入学采用多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即按毕业学校与居住地划片相结合、同时考虑户籍所在地(城镇、农村、市内、市外)、参考居住小坝城区先来后到的顺序(小坝城区购房居住情况)、房产证登记的具体住址(片区、自购房、租住)、是否中途转学等因素,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等,在各小学核实的基础上,统一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核,由教育局统一划分并下发入学通知书。

四、农村小学初中入学办法

(一)入学办法。

1.单校直升入学。以镇为区域直升入学,即各镇区域内所属农村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镇中学;镇中心幼儿园大班适龄幼儿直接就近入中心小学或村完小就读;在小坝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参照城区小学初中划片入学有关要求进入城区中小学就读。

2.入学通知书。由镇人民政府为义务教育学校下达招生任务书,为学生出具通知书,学生凭通知书入学。

(二)做好衔接,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1.各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适龄幼儿、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2.适龄幼儿入小学由中心小学牵头,幼儿园配合提供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册,由镇政府出具入学通知书。

3.小学毕业生入学由初中学校牵头,中心小学配合提供小学毕业生名册,由镇政府出具入学通知书。

4.各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学校,要对学生入学就读情况进行跟踪,做好学生入学衔接,摸清学生去向和就读情况,杜绝辍学现象发生。

五、特殊群体照顾政策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的军人、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安排接受义务教育。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统筹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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