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4/2022-00031 发文时间 2022-08-15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铜峡市教育局        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铜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指导意见》(宁教人〔2021〕15号)和《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挖掘教师个人潜能,让广大教师更加热爱教育事业,着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切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青铜峡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教师聘任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常态机制。鼓励并逐步推行制定城区骨干教师到乡村任教制度,推动城乡、乡村及校际间师资优质均衡。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英君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顾晓婷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马旭芳  孙宏伟  刘舒文  宋  辉  张少洲

马万良  王秀峰  李春桦  韩玉峰  乔晓军

邓俊杰  徐  鹏  各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管理室,顾晓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为保障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四个专项工作组,组成如下:

1.实施组

组  长:顾晓婷

成  员:张少洲   马万良   汤莹丽   乔晓军   包  瑞

郝昀桦   庞元亨   宋振东   马文静

各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职  责:负责各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全过程实施和政策宣传及解答。

2.督导组

组  长:刘舒文

成  员:张少洲   马万良   庄文军   包  瑞

  各片区责任督学

职  责:负责工作进程中的全面督查和指导,督查各中小学工作程序、进度,确保操作规范、有序推进、公平公正。

3.纪检组

组  长:马旭芳

成  员:李春桦   韩玉峰   徐  鹏   赵奋刚

职  责:负责监督各中小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改革过程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受理和处置有关检举、控告案件。

4.争议处置组

组  长:顾晓婷

成  员:李春桦   张少洲   汤莹丽   马万良   包  瑞  

赵奋刚   郝昀桦

职  责:负责工作进程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判、矛盾化解,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苗头阶段。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把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联动实施。

(二)坚持改革创新,简政放权。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实施,破除中小学教师的管理体制机制障碍。

(三)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突出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公平自愿,实行双向选择,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校长与教师队伍活力。

(四)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公开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动态信息,规范程序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过程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五、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教职工。

六、实施内容

(一)科学设岗。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标准、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和学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以及岗位设置比例等,结合学校办学规模、教职工编制、师资结构,合理配置管理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工勤岗位,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比例,初中不高于12%,小学不高于7%,岗位总数必须控制在教育局下达的岗位总量内。

(二)岗位竞聘。

1.明确岗位职责。各学校要科学制定管理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工勤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各学校聘用人员必须统筹考虑教师学科、学历、年龄、性别、职称、骨干教师等因素,使学校教师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制定岗位职责时,既要有统一基本要求(如工作量、考勤、班主任工作等),又要体现不同岗位职责特点。

2.制定竞聘方案。各学校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实际,制定、细化教职工岗位竞聘方案,并经支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大会等审议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实施。

3.校内直聘。学校直接聘用对象指:①市委教育工委聘任任命的学校班子成员(含农村完小校长)。②距退休不足3年的教职工。③孕期、哺乳期、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④已退出校级领导岗位人员。⑤责任督学。⑥在教育系统、政府部门参加挂职锻炼、跟岗实践人员。⑦安排到基层单位担任党建指导员、网格员、驻村书记等人员(具体人员界定详见: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4.校内竞聘。各学校公布所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和岗位职责,通过教职工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等程序,参加校内竞聘上岗。教学岗位优先聘用教师资格证认定专业或现任课专业,同等条件下择优聘用,校内竞聘要充分考虑本校学科配套均衡情况。缺编学校落聘人员不高于5%。

5.跨校竞聘。跨校竞聘对象为本校内竞聘中落聘人员。申请跨校竞聘的人员须在本校校内竞聘之后,根据各学校岗位空缺情况提出跨校竞聘申请。各学校必须在本校校内竞聘后且本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接收跨校竞聘申请并组织竞聘。跨校竞聘共计安排两轮进行,每轮只限申报一所学校。不参加校内直聘、校内竞聘人员不得参与跨校竞聘。

6.组织调剂。市教育局汇总全市各学校竞聘结果,结合各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对落聘人员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对落聘又不服从教育局调剂的,次月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7.签约聘用。学校汇总各类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聘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岗位管理。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8.争议处置。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教育局申请调解。

(三)强化考核。各学校要以德、能、勤、绩、廉为重点考核内容,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强化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岗位工作。

(四)退出机制。对参加竞聘落聘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实行待岗培训或解聘的退出管理机制,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1.待岗培训。对竞聘未上岗、不服从调剂、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承担一定的非教学工作,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待岗培训最多为二期,每期为6个月,一期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或仍不服从组织调剂的进入二期待岗培训。一期待岗培训期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工作人员补贴、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年度内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二期培训期内除不享受一期规定的待遇外,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发放。待岗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教育局安排岗位。

2.解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拒绝参加竞聘的;待岗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的。符合解聘条件的,学校与受聘人员根据相关条款终止岗位合同,解除人事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2年3月上旬—6月上旬)。

教育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召开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会议,学习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市委编办会同市教育局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各学校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使教师政策知晓率达100%,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促进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6月中旬—7月中旬)。

市教育局召开“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各学校根据《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完善校内竞聘方案、岗位职责、考核方案,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推进实施阶段(2022年7月中旬—8月上旬)。

市教育局审核各学校校内竞聘方案,备案通过后,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师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和规范流程。督导组切实履行职责,对学校改革进程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

(四)组织竞聘阶段(2022年8月上旬—8月中旬)。

1.各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领导小组成员视学校规模一般由5-7人组成,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2.各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内,按照本学校竞聘方案实施岗位竞聘,采取直接聘用——校内竞聘——签约聘用程序推进岗位竞聘工作。做好竞聘结果公示。

3.市教育局组织校内竞聘落聘人员进行跨校竞聘、调剂工作,对不服从调剂的,自秋季开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大力宣传,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座谈会、工作培训会,切实形成推进改革工作的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开展。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所包学校蹲点指导,全程监督;各学校要及时向包片领导汇报、反映工作的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加强沟通,确保“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顺利实施。

(三)规范程序,维护合法权益。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对老、弱、病、残、孕教师给予适当照顾。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须经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要切实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四)强化督查,确保有序推进。教育局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对组织不力或不作为阻碍工作开展的学校或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学校要加强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意见或建议,要及时上报。

附件:

1.青铜峡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总量核定办法

2.青铜峡市“县管校聘”改革各学校编制核定表

3.青铜峡市中小学教师周课时量 中层设置核定标准

4.青铜峡市“县管校聘”改革其他事项说明

5.青铜峡市“县管校聘”改革教师竞聘进岗操作程序

6.青铜峡市“县管校聘”改革学校竞聘岗位清单

7.青铜峡市“县管校聘”改革岗位竞聘登记表

8.青铜峡市“县管校聘”改革竞聘缺岗情况一览表

9.青铜峡市在编在岗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竞聘花名册

10.青铜峡市  学校“县管校聘”改革跨校竞聘教师花名册

11.青铜峡市  学校“县管校聘”改革未聘教师花名册

12.青铜峡市  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情况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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