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4/2022-00026 | 发文时间 | 2022-08-15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教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 )22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深落细,深入推进我市责任督学做好“双减”实地督导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责任督学作用,确保每月到校对“双减”工作督导1次,面对面、点对点全方位推进学校“双减”工作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附件: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督导目的及原则
责任督学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实地督导过程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督导
在督导过程中,督学须积极践行“督政不忘政治、督学不忘学习、督法不忘方法、督事不忘求是”要求,做到依法督导、 文明督导。
2.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双减”工作落实中的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推进“双减”工作“最后一公里”走深走实。
3.坚持实事求是
围绕学校实际情况,秉公督导,坚持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见实效。
4.坚持公平民主
尊重被督导学校的历史和文化,尊重学校领导和师生, 积极主动地与被督导学校不同层面人员交流座谈。
此外,应特别注意将实地督导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把握好督导时段与方式。
二、督导内容及方式
责任督学应主要以“四不两直”方式进校督导;对于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应注意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1.校园巡查。责任督学可通过巡查学校日常校务、作息安排、课程设置、教研活动、作业公示、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课后服务等情况,了解学校“双减”氛围,及时发现问题。
2.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同时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教学管理、作业管理、 课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4.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需求设定调查问卷, 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家长诉求。
5.走访座谈。责任督学可适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座谈、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三、督导任务及要求
1.“六个至少”
根据“双减”整体工作部署,责任督学在月月进校督导过程中,采用多种方式围绕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方面深度参与,在一个学期内做到以下“六个至少”:
至少查看一次作业。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作业总量、时长、设计质量及教师指导、批改、答疑等情况。
至少观摩一次课后服务。掌握课后服务时长、质量、渠道拓展等情况。
至少进班听一节课。了解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率、 教学内容难度与进度等情况。
至少参加一次备课。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设计与教研活动情况。
至少组织一次座谈。面向教师、学生或家长,了解“双减”背后不同主体的真实感受、面临问题、工作或学习改变情况、满意度等。
至少听取一次汇报。听取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双减”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了解学校的实施措施、面临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安排。
2.工作纪律
遵守制度。不以个人名义传播影响督导公正性的任何信息,对学校的督导结论均以教育督导部门的名义公开。
严守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超出规定的职责范畴,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增加学校和教师负担,不得干扰学校管理工作秩序,接受社会监督。
保守秘密。对被督导学校重要资料、教师个人资料、学生档案资料等涉及单位与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予保密。
四、督导记录
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见文后附表)。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并确定跟踪督导计划。
五、意见反馈
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完毕后,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针对需要持续督导的问题,向学校明确下次督导的计划安排。
六、督促整改
1.一般性问题。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提出解决意见或整改建议,要求学校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提高督导的实效性和整改的时效性。
2.重点问题。对督促指导2次(含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对于不作为的学校,教育督导部门要启动问责程序。
3.难点问题。对难以推进,需要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要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由教育督导部门协调督促解决。如还需要上一级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
4.严重违规或重大问题。对学校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或突发重大事项,责任督学要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协助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视情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七、督导结果及报告
1.基本要求。责任督学要结合客观、主观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情况进行整体判断。一要督查相关政策落实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办法、实施或行为等;二要督查政策落实相关主体(教师、学生、家长等)对真实情况的反馈、满意度等,相互验证。
2.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3.案例推广。在完成月度、年度实地督导报告基础上, 针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和经典案例,要及时汇总形成案例推广建议报告,提交教育督导部门。
附件:
青铜峡市责任督学“双减” 进校实地督导工作要点考核细则
附件1 责任督学““双减” ”进校实地督导工作要点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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