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4/2021-00078 发文时间 2021-09-06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7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目的                        

客观反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里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三、监测对象

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年级的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教师和班主任。

四、监测时间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27日全天及5月28日上午

五、监测样本

2021年,全市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小学34所抽取12所样本小学、初中11所抽取8所样本初中,每个样本校原则上抽取30名学生参加纸笔测试。每个样本校校长、2021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的班主任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网络问卷填答。

六、组织领导

青铜峡市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贺  怡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于建华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

陈英君 青铜峡市教育局书记、局长、教育工委书记、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李丽华  青铜峡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舒文  青铜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员:张广生 青铜峡市教育局办公室、考试中心主任

        周学文  青铜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主任

  王秀峰  青铜峡市教育局体卫艺和安全室主任

        韩玉峰  青铜峡市教育局计财育室主任

        张少洲  青铜峡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

  乔晓军  青铜峡市教育局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

        汤莹丽  青铜峡市教研室主任

        陶明川  青铜峡市教研室副主任

        苗志利  青铜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        

        刘维东  青铜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

        陆文奎  青铜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

        王静岚  青铜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

联络员: 邓俊杰  青铜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副主任

信息员:商  勤  青铜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

样本校责任督学:赵永祥等20名

样本校校长:李培虎等20名

样本校信息员兼联络员:赵忠泽等20名

青铜峡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室,刘舒文兼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教育、保密、电力、交通、通信、卫生、疾控等部门参加,对教育系统督导、基教、教研、考试中心等部门进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样本校制定工作细则,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的主要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按时保质完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和测试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体卫艺和安全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的要求部署,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安全平稳开展监测工作。严密排查监测组织实施各个环节中的疫情防控风险点,制定防控预案,细化防控措施,避免大规模的人员聚集的部署、培训和检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保证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三)加强培训检查。教育督导室要组织好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各样本校开展培训。要突出监测规则、操作流程和测试方法的培训,对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及样本校信息员进行分类培训,使各类人员熟悉监测工作各环节程序和要求。要对样本校的准备工作逐校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准确反馈信息。基础教育室要求各样本校要根据《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填报学校及师生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杜绝虚报、错报、漏报。质量监测工作进度及相关信息数据要通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进展管理系统”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信息上报及抽样系统”及时准确上报。

(五)做好各项保障。财务室要安排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培训、组织测试、资料印制、人员补助等,为各样本校统一配备监测所必须的文具用品,特别对测试工具要标准统一,避免影响测试数据准确性。监测场地的选择,要做到相对集中,便于组织,便于管理。保障测试当天各样本校的交通通畅、供电不中断及网络通信联结。要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测试能够按照既定程序与规范要求顺利完成。

(六)严肃监测纪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属“机密”等级,考试中心要参照中、高考管理规定,做好监测工具的接收与保管,要严格遵守监测工具接收、启封、发放、回收、封装和回寄的规定和要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监测工具。如因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发生测试内容泄漏、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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