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4/2023-00054 | 发文时间 | 2023-11-15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教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公告 |
为顺利完成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还款工作,促进助学贷款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的良性循环,现就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2023年国家继续实行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其中免息范围为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在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延期偿还范围为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申请流程可扫描二维码获取)。
二、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毕业不再攻读学位时,自毕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年限偿还本金,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一)正常还款。指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本年度需要偿还的本金。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也可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刷POS机还款。
(二)提前还款。经济条件允许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一次性结清或分期结清贷款本金。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拨打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电话申请提前还款,可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一份或者多份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用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会通过短信等方式对每年需要还款的学生进行还款告知,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也将通过电话进行还款告知,如贷款学生更换手机号,需及时登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变更,否则会错过还款日期,造成逾期风险。
(三)逾期贷款偿还
1.助学贷款开始偿还本金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2.逾期还款时须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11月除外)电脑登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并用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进行偿还。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逾期等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起5年。为保证学生顺利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贷款学生及家长要珍惜征信,及时还款。
三、还款查询
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助学贷款偿还后,于次月20日之后用电脑登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情况。
四、咨询方式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了解相关还款政策和信息。
2.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青铜峡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电话: 0953-3069250
云闪付还款操作指南 2023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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