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4/2022-00025 | 发文时间 | 2022-07-15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教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教育局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
青铜峡市教育局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2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青铜峡市教育局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进行。
组 长:陈英君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旭芳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顾晓婷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舒文 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成 员:宋 辉 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室主任
李春桦 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秀峰 安全与卫生管理室主任
韩玉峰 计财与内审室主任
徐 鹏 记账中心主任
乔晓军 信息中心主任
张承宗 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
汤建东 学生资助中心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顾晓婷同志兼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办理场所标准化建设,合理改造助学贷款办理大厅,细化设备数量和软硬件配备要求,聘用大学生志愿者承担助学贷款工作,实现受理场所规范化、设备配置标准化、贷款办理程序化、办理人员专业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全方位加强助学贷款的基础保障能力。
(二)加大资助宣传工作力度。运用条幅、展板、电子屏、宣传彩页、《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传统宣传途径和微信、QQ、家校群等新兴媒介,开展政策宣传,制作电子宣传片在助学贷款办理大厅循环播放,利用扶贫日等活动,到生态移民地区和高中学校进行集中宣讲,聚焦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让学生及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
(三)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往年现场办理情况,今年拟设置助学贷款岗位9个,其中申请岗3个,负责资格审查、注册、申请、打印并指导填写申请表;合同签订岗2个,负责受理、现场签订电子合同、审核远程续贷合同;复核岗1个,负责复核当日签订的现场、远程贷款合同;综合岗1个,负责政策咨询、助学贷款还款、信息变更等;疫情防控岗1个,负责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维持岗1个,负责引导、发号码牌、维持秩序。认真做好大学生志愿者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政策解读、工作流程、系统操作、服务礼仪等,提高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大学生志愿者熟悉政策,规范操作,文明服务,让办理过程顺畅,让学生、家长心情舒畅。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保证办理场所宽敞,空气畅通并定期消毒;储备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护、消毒用品;划定现场等候人员1米间隔安全距离标识,安排专人引导学生、家长有序到现场办理。二是设置疫情防控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测量,并核验健康融合码、行程码。三是严格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中高风险区返回的学生和家长除测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外,还要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解除告知书和有效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四是对于续贷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现场办理,统一实行远程网上办理,确因路途远、不熟悉流程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远程续贷办理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安排现场办理,确保受理现场安全高效,做到不能因为疫情影响助学贷款,更不能因为助学贷款引发疫情。
(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预判受理高峰期,统筹安排受理时间,确保分散受理,错峰受理,实行取号排队办理业务,避免学生和家长聚集、扎堆、拥堵和多次往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处置措施,加强协调配合,有效预防和处置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事件。
三、工作要求
1.到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要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积极配合健康筛查,严格遵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健康融合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解除告知书等相关证明,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2.上一年度贷款的预科生(学制为一年的),本年度务必先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后方可再进行续贷。专科升本科的、本科毕业升读研究生的、休学的、退学的、参军的学生等均需及时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3.助学贷款全面推行贷款电子合同化,续贷学生如果需要变更共同借款人的,变更后学生及新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不可代签。
4.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
5.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贷款、还款业务指导,联系电话0953-3069250,贷款、还款学生也可以在上班时间通过移动电话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相关问题。
附件:2022年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其中7月15日至8月10日受理续贷业务,8月11日至9月15日受理首次贷款业务。
(二)办理地点:市教育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大厅。
二、助学贷款主要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借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学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市;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监护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市;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提供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四)助学贷款额度
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助学贷款额度。
(五)助学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六)还款时间及方式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毕业不再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毕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五年还款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经济条件允许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一次性结清或分期结清贷款本金。
1.正常还款:每年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通过支付宝、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小程序进行主动还款(2022年办理的助学贷款按照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银行APP还款),也可就近到区内任何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通过POS机进行还款。
2.提前还款: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未结清的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
3.逾期还款:1至10月的1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逾期等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起5年。为保证学生顺利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贷款学生及家长要珍惜征信,及时还款。
(七)征信知识
为了提高金融机构贷后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1.个人征信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如何申请调整逾期征信记录?
按照政策规定,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底,如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因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原因,未能及时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的同学(在清偿相关逾期款项后),可向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向开发银行申请调整征信记录。开发银行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程序调整相关征信记录。
三、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流程
第一步: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首贷学生须注册),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首贷学生可到现场申请)。
第二步:办理申贷手续。
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同前往教育局助学贷款办理大厅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
(2)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一份(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除外);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5)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一个月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续贷学生:在网上提交“续贷声明”经高校审核后,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到教育局助学贷款办理大厅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
(2)现场办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如果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则需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
第三步:贷款办理完结后,现场打印出《贷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
第四步: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高校,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完成。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二)远程续贷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自行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续贷申请,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贷款金额、年限、续贷声明,点击“网上签订合同”,选择“同意”,打开手机支付宝,进行身份认证,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打印《贷款受理证明》,持《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高校,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完成。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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