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4/2018-78326 发文时间 2018-04-16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拨付2018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2018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计数指标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7]892号),现按照2018年春季学期各学校实际寄宿学生数2305人,安排拨付寄宿生生活补助115.25万元。请相关学校收到资金后尽快组织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全员享受,不再组织学生申报、评审,本学期按初中寄宿生每人500元补助标准安排拨款。

二、各学校在收到财政拨款后应及时将补助资金打入寄宿生饭卡中,并完善签字手续,不得截留、滞留和挪用。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依开学初寄宿学生人数核定,学期中间不再作增减调整,资金下达到学校后,如有休学、退学的,学校可将该资金暂存,并向教育局申报结存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情况,以便下学期安排资金时进行抵顶。

四、各学校要加强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相关账册等档案资料至少保存3个年度。资金发放结束1月内,向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学生签字的花名册一份。

附件: 2018年春季学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拨付计划表

青铜峡市财政局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18416

                         青铜峡市财政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2018416日印发


2018年秋季学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拨付计划表


学校名称

在校寄宿宿学生

(人)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元)

本学期安排拨付生活费补助

(元)

备注

合   计

2305

500

1152500

 

第四中学

468

500

234000

 

第七中学

912

500

456000

 

邵刚中学

220

500

110000

 

第二中学

235

500

117500

 

铝业学校

421

500

210500

 

大坝电厂学校

49

500

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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