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381022/2025-00046 | 发文时间 | 2025-09-25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铜峡工业园区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9·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效果评估报告 | ||
2024年9月30日10时42分许,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2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9·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并形成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经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集体讨论审议,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及防范措施的建议。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及《吴忠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办法》,检查评价事故单位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效果,青铜峡市政府委托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组。2025年9月4日,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安全生产专家,组织对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9·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效果评估组组成人员
组长:周辉
成员:余业锋、刘钊、周亚玲、马兢、段学兵(专家)、李智雄(专家)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1、依据《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9·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所列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
2、现场查阅安全基础资料,与企业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座谈事故预防措施执行落实情况;企业目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进入发生事故的制液车间现场核实安全措施整改情况,并检查现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4、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个人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季某,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肆仟伍佰贰拾捌元(94528元)。已完成收缴。
2、王某亮,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总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肆佰伍拾柒元(42457元)。已完成收缴。
3、杨某荣,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零柒拾柒元(23077元)。已完成收缴。
4、李某,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壹拾元(19410元)。已完成收缴。
5、申某华,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机修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由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申某华批评、教育,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分。企业已对申某华进行处罚。
(二)对事故单位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已完成收缴。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六大提升行动和工程,提高企业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举一反三”开展现场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的考核奖惩,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结合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存在的事故风险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五定”原则落实各级人员职责,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针对提出的防范措施,评估组通过检查和评估后,认为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了“9.30”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从内部分析总结管理短板,深刻反思审视自己,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2025年4月修订发布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细化了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了“一人一档”,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并考核。
2、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开展隐患排查。生产现场危险作业按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确保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培训,教育员工严禁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组织开展作业现场反“三违”活动,并对责任人员和单位下发处罚通报。
4、宁夏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更新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照管控清单制定安全检查表,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隐患治理通知单,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实行闭环管理。
五、事故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修订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考核,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但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安全设施和现场管理有待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还有待于提升。
六、事故企业受教育情况
评估组通过调阅事故企业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资料,询问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开展了事故检讨,对全体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培训,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下发车间工段,逐级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学习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七、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对企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效果评估,认为企业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员工能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能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能落实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能按照规定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检维修和危险作业风险可以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组发现企业还存在一些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详见附件。
青铜峡市京成天宝科技有限公司“9·30”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效果评估组
2025年9月12日
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1:制液车间二层平台缺少安全警示标识

问题2:制液车间缺少有限空间告知牌

整改建议
1、企业要对照《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举一反三”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制液车间搅拌罐平台增加“当心坠落”类安全警示标识牌,加强高处作业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企业应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辨识,对制液车间除尘器设备增加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和安全警示牌,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完善警示标识和台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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