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35/2022-00006 发文时间 2022-01-12
发布机构 瞿靖镇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瞿靖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瞿靖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瞿靖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瞿靖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瞿靖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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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靖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青铜峡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结合本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镇及各村(社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镇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联系电话:3600264),具体负责电话值班、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由镇长李金川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何少宁、贾平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及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四)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实行片区责任制,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经常性地到所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

(五)村(社区)防火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

三、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

1、镇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在各种宣传媒体公布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和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要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森林草原管护人员要坚持巡林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全镇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后,各村(社区)及管辖单位要立即向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镇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应在发现火情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草原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及时向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成立以下小组:前线指挥部:组长由镇政府镇长李金川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领导何少宁担任,成员张耘、王伟;扑救组:组长由武装部部长贾平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王立坤担任,成员牛继成、王伟、陈学斌、贾欣、张学貌、各村村干部、护林员及各村民兵;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杨天禄担任,成员王文华、张建忠、田英锋、陈学斌;医疗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姚鹿君担任,副组长卫生院院长马少楠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镇纪委书记贾平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干警白雨周担任,成员王文华、王伟、肖博、夏泽、杨海涛及各村书记。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事故调查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济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社区)委会及村(社区)防火委员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有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草原火警案件原则上由镇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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