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39/2024-00014 发文时间 2024-12-24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青铜峡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处罚决定日期

青铜峡市北方众康医院

916403810738245458

青医保罚决字〔2024〕第02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将“中药蒸汽浴治疗”串换为“中药蒸汽浴治疗(中药蒸汽脉冲治疗)”进行收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

罚款

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

10038.60

2024年12月13日

青铜峡市中医医院

12642102454720061P

青医保罚决字〔2024〕第03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超医保范围支付(将健康查体纳入门诊统筹支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

罚款

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

42646.73

2024年12月13日

青铜峡市人民医院

126421024547200452

青医保罚决字〔2024〕第04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收取血气分析同时收取电解质(钾离子、钙离子、钠离子)、收取血气分析的同时收取血浆乳酸测定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罚款

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

119904.26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