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2/2024-00009 发文时间 2024-02-09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行政相对人案由立案时间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文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理结果
1宁夏文礼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2023.12.26《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二条第(十)项(青)应急罚〔2024〕1号2024.2.22023年12月21日,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青铜峡市利佳五金机电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内存有从宁夏文礼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批发的烟花爆竹,经调查发现宁夏文礼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单位销售烟花爆竹。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二条第(十)项的规定,给予宁夏文礼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处玖仟元(¥9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汤*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2023.1.8《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一条(青)应急罚〔2024〕2号2024.2.82024年1月4日,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接青铜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移交线索,反映辖区居民汤*未经许可在青铜峡市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经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发现,汤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平凉一烟花爆竹销售公司进购一批烟花爆竹,总计进货金额9200元,对外销售300元,属于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一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汤杰(身份证号:642102198112******)处以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叁佰元(¥300.00元)违法所得 的行政处罚。
3青铜峡市中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违法2024.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青)应急罚〔2024〕3号2024.2.22024年1月10日,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铜峡市中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青铜峡市中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以叁万元(¥3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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