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9/2022-00038 发文时间 2022-11-2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呈送《青铜峡市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关于呈送《青铜峡市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卫生健康局:

现将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青铜峡市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呈报给你们,请审阅。

附件:

1.青铜峡市2022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2.青铜峡市2022年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

查工作总结

3.青铜峡市2022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工作总结

4.青铜峡市2022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2022年 11月3        

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2022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1

青铜峡市2022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

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为了更好地做好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宁卫办发〔2022〕34号)和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青卫健发〔2022〕1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学校监督抽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中小学39所,城区学校13所(小学6所、初中4所、高中3所),镇区学校14所(小学8所、初中6所、高中无),乡村学校12所(小学11所、初中1所)。此次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下达14所学校,城区学校6所(汉坝小学、第四小学、第四中学、第七中学、第六小学、宁朔中学吴忠中学青铜峡分校),镇区学校3所(河西中心小学、河西小学、瞿靖中心小学),乡村学校5所(西滩小学、大沟小学、同进小学、同乐小学、巴闸小学),同时开展监督检查与教学环境检测抽检任务的有7所学校,其它7所学校只开展监督检查,不做教学环境检测。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工作

国家下发的14所学校抽查任务因疫情影响均实行线上教学,无法开展,现只完成了6所学校,这6所学校中均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及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6所学校本年度均未开展学生健康体检,也未建立当年的学生健康档案。从传染病防控方面看,各学校都能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天开展学生晨、午检和缺课登记工作,记录完整;各学校均建立通风及消毒记录且记录完整,把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列入学校教学安排中,记录中均能看到宣传内容、各种图片资料、相关传染病知识,且有专业老师进行健康知识的讲解,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里部分教室未安装窗帘及黑板局部照明灯,部分学校教学楼每层未设有卫生间和洗手设施,洗手设施未采用脚踩式或感应式水龙头,正在使用的消毒液有过期现象。对存在问题的学校,监督员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对逾期不落实整改意见的学校,我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以规范管理行为,防止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检查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管理,6所学校全部是学生自带水, 各学校均无自建设施集中供水与二次供水。

3.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检测工作

对国家双随机抽检的4所学校进行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监测显示:4所学校教室均配备了可调节高低的课桌椅,但是实际未按照学生的身高进行调节;教室人均面积有3所小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限值,1所农村学校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值,合格率75%;教室采光指标中采光系数4所学校均合格;窗地面积比和采光方向4所学校均达到国家规定限值;教室后墙反射比1所学校合格,3所学校不合格;4学校均安装窗帘,有防眩光措施;教室照明中4所学校均装设人工照明达到要求;课桌面平均照度4所学校均合格,课桌面照度均匀度4所学校均合格;黑板反射比仅有3所学校合格,1所学校不合格;黑板平均照度4所学校合格;黑板面照度均匀度4所学校合格;照明功率密度4所学校合格(详见附表2)。由附表1与附表2汇总可以看出4所学校教学与生活环境、采光与照明检查内容完全符合要求。

4.综合监督评价及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全市39所学校均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辖区的卫生协管员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学校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工作。我市自2014年以来逐年对39所学校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防控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环境与生活环境卫生管理6个方面进行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至2019年全部学校评价完毕,39所学校全部评为合格,评价为优秀与不合格的学校为零。

5.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设置不达标的处理

为有效促进学校改进教学卫生条件,切实做好2022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重点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局《关于开展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设置不达标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检的汉坝小学、第七中学、河西中心小学等7所学校因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设置不达标进行现场制作现场笔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存在教室教学环境中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问题一一指出,要求立即整改。

二、公共场所监督抽查情况

(一)监督检查情况

辖区共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96家,此次监督抽检公共场所34家,其中游泳场所5家、美容美发15家、住宿7家、沐浴场所1家、候车室2家、超市4家。根据2022年公共场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要对34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等级和卫生检测结果公示、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档案)、卫生管理人员、禁烟标识、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集中空调卫生检测及清洗消毒、生活美容场所有无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住宿场所放置安全套、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情况和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1、检查游泳场所5家5家游泳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00%;现场抽查从业人员46名,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46人,持证率100.00%;5家均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均已在醒目位置有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公示,有禁止吸烟和禁止性游泳提示标识;5家均已配备快速检测仪器,5家均按要求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检查住宿场所7家7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办证率100.00%;现场检查从业人员43人,持有健康合格证43人,持证率100.00%;7家均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均已按要求对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进行公示,均在醒目处张贴有禁烟标识,均按要求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均未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均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均按要求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4家宾馆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3家小型招待所均未放置安全套。

3、检查美容美发场所15家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办证率100.00%;现场检查从业人员22人,持有健康合格证22人,持证率100.00%;15家均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均按规定公示了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均在醒目位置设有禁烟标识, 均按规定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均按要求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均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均未对空气、微小气候、公共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均未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4、检查沐浴场所1家、候车室2家 3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办证率100.00%;现场检查从业人员29人,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办证率100.00%;均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均按要求对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进行了公示,均在醒目处有禁烟标识,均按规定处理公共用品用具,均按要求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均未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家沐浴场所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2家候车室未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5、检查商场超市4家:4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办证率100.00%;现场检查从业人员96人,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办证率100.00%;均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均按要求对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进行了公示,均在醒目处有禁烟标识,均按规定处理公共用品用具,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均按要求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1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按规定建立了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并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清洗消毒。

对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监督员都一一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采取“回头看”的措施进行逐个落实。

(二)抽检检测情况

此次国家对我市公共场所共下达16家抽检任务,其中:游泳场所5家、美容美发3家、住宿4家、沐浴场所1家、候车室1家、商场超市2家。主要对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空气质量及游泳池水进行了抽检,具体抽检结果如下:

1、对5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浸脚池水质进行了抽检,4家合格,1家不合格,主要检测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PH、尿素、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等项目。共采集池水样品17份,其中成人池水15份、儿童池水2份,15份成人池水均合格,2份儿童池池水不合格,合格率88.24%;浸脚池水7份,合格7份,合格率100.00%;2份不合格指标为游离性余氯和细菌总数。

2、对4家住宿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合格4家,合格率100.00%。主要对棉织品、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棉织品外观进行了检测,其检验结果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

3、对3家美容美发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合格3家,合格率100.00%。主要对毛巾、剪刀、梳子、推子、美容用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棉织品外观与PH值进行了检测,其检验结果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

4、对1家沐浴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合格1家,合格率100.00%。主要对棉织品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棉织品外观与PH进行了检测,其检验结果均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

5、对2家商场超市、1家候车室的空气质量进行抽检,合格3家,合格率100.00%。

三、生活饮用水与涉水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19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1家,销售水质处理器实体经营单位7家,主要网络平台从事经销活动网店1家,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经营单位12家;二次供水单位共有22家,其中:水箱式供水单位5家,无负压变频供水单位17家。此次国家下达的随机抽查任务只涉及10家集中供水单位,分别是4家市政供水与6家农村千吨以上供水单位,小型集中式供水国家随机未抽上,二次供水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2家。

饮用水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监督抽查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10家,现已取得卫生行政许可7家(市政4家、农村3家),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10家,持证率100%;其中:城市市政设计日供水1000立方以上水厂4家;农村设计日供水1000立方以上的水厂6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现场对4家市政集中供水单位有2家专用水质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转,1家专用水质消毒间墙皮脱落,1家专用水质消毒间内设有卫生间;6家农村集中供水单位有3家已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其余3家因前期未配备水质消毒设施,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等卫生问题,现场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另外按照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了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对2家二次供水单位检查供管水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7人;2家水箱式供水单位周围环境和设施卫生防护符合要求,2家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每年开展自行清洗水箱次数均达到2次以上,均开展水质自检;二次供水单位均在市区,二次供水设施未让卫生协管员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

(三)涉水产品销售领域监督抽查工作

一是开展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场重点对我市辖区内1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饮用水输配水设备BCCP、PCCP、PCP等3个产品类别查验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有效期限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经现场监督检查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卫生安全标准、规范生产涉水产品,开展产品自检或者委托检测。二是开展涉水产品水质处理器销售领域监督抽查工作。现场共监督检查我市辖区内7家实体经营单位销售水质处理设施;其中城市商场、超市3家、4家综合专营店和1家主要以网络平台从事经销活动网店;现场重点对8家经营单位销售的十余种品牌、十多种型号的水质处理器是否取得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与卫生许可批件核准事项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7家商场超市、综合专营店和网店所销售的水质处理器均能提供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报告等资料,但有1家实体经营单位销售水质处理设施产品存在标签不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标注内容不全、销售单位对水质处理器进货索证管理不完善,某些产品现场无法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卫生安全检测报告等。三是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市现有直饮机经销单位共12家,经销品牌9个,涉及住宅小区69个,共安装79台。对12家现制现售直饮用水检查初步检查发现均未按规定在制水设备醒目位置公示经营单位相关情况、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水质检测和水质处理材料更换及消毒记录信息等诸多问题,经限期整改后9个型号的产品数均整改到位,产品检查合格率达到100%。,未发现无证产品数。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对涉水产品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进口水质处理器的在华责任单位。

(四)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检测情况

此次国家随机抽查检测10家水厂,合格2家为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合格率20.00%;二次供水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2家,合格2家,合格率100%;12家集中供水单位有8家消毒剂余量不合格,供水水质消毒符合要求4家,水质消毒符合率33.33%,消毒剂余量不合格8家供水单均是设计日供水1000立方以上(市政4家、农村4家)的集中供水单位;开展水质自检12家,水质自检率100%;水源卫生防护符合要求12家,卫生防护符合率100%;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水厂6家;12家集中供水单位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均合格,合格率100%。

四、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抽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青铜峡市洁康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司场所面积800平方米,分回、汉餐两条生产线,共有职工13人,日消毒能力达3000套以上,配有密闭送餐具车2辆。此次餐饮具国家抽检未下达检测任务。

(二)监督检查情况

1家单位厂区选址符合卫生要求,上下水畅通,车间布局合理、分区严格;生产用水为市政供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消毒产品按要求索取了产品证件复印件和检测报告单;消毒后餐具独立包装,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等标识醒目。现场还存在回餐餐具消毒场所挂有个人衣物,室内堆放有拖把;包装车间和餐具清洗区滑动防蝇门帘防蝇门帘未及时关闭,起不到防蝇效果,导致餐具消毒场所每视野可见3-5只苍蝇。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现场制作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学校每层教学楼未设有卫生间和洗手设施,洗手设施未采用脚踩式或感应式水龙头。

(二)普遍未开展一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三)从双随机抽检检测结果看,抽检学校教室黑板反射比、教室后墙发射比、课桌椅合格率都较低,造成教室黑板反射比、教室后墙发射比低的原因是阴雨天照明灯未开启;还有个别教室照明灯灯罩损坏裸灯直接使用。抽检的4所学校均按照要求配置两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但学校认为调节后桌椅高低不齐影响美观均未按照学生实际身高进行调节。造成教室人均面积超标的1所学校为搬迁来的移民村,学生数量多为大班额制造成的。

(四)公共场所个别经营单位对卫生管理工作不重视,不能按要求执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对美容工具不消毒或消毒后保洁不到位,区域不分,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混放,还有的是暴露存放,未放置在密闭的保洁柜内,造成部分公共用具抽检不合格。

(五)公共场所除国家监督抽检外,日常经营中没有对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造成经营者清洗、消毒、保洁意识的淡薄。

(六)监督抽查10家供水单位有3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现至今达不到卫生行政许可的条件和卫生要求,主要原因是正在改建和扩建清水池和蓄水池,虽然前期已配备水质消毒设施次氯酸钠发生器,但只能间断正常运转,故至今未取得卫生许可证。     

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督促学校按照学生实际身高调节课桌椅,并做好阴雨天教室照明灯的开启工作。

(二)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提高经营者意识,加强卫生管理工作。

(三)严格要求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制度,促使消毒效果落到实处。

(四)注重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协作,切实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杜绝经营单位擅自从事医学美容活动行为发生。

(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工作,严格饮用水卫生许可管理工作,针对供水单位监督抽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市政供水公司切实做好制水工艺流程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环节工作,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及时向政府反映,争取政府资金支持与投入,并督促其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附表:

1.2022年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2.2022年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3.2022年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检信息汇总表

4.2022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5.2022年学校学习用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6.2022年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及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汇总表

7.2022年游泳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8.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9.2022年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及空气质量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10.2022年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11.2022年集中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12.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13.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乡镇情况汇总表

14.2022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15.2022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学校类别1

辖区内学

校总数

检查学校数

其中寄宿制学校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的学校数

合格

学校数

行政处罚

学校数

课桌椅

配备2

教室采光3

教室照明4

教室人均

面积

教室通风

设施

宿舍通风

设施

城区

小学

6

0

0

0

0

0

0


0

0

0

初中

4

0


0

0

0

0


0

0

0

高中

3

0


0

0

0

0


0

0

0

镇区

小学

8

1

0

0

1

1

1

1

0

0

0

初中

6

0

-

-

-

-

-

-

-

-

-

高中

-

-










乡村

小学

11

3

0

0

3

3

2

3

0

0

0

初中

1

0

0

0

0

0

0

0

0

0

0

高中

-

-










合计

39

4


0

4

4

3

4

0

0

0

:1.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初中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包括职业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

2.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3.教室的采光系数、窗地面积、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及室内表面反射比全部符合《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

4.指教室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全部符合《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

5.指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黑板照度、教室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通风设施、学生宿舍通风等6项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学校数,其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为不合格学校。

附表2              2022年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学校类别1

辖区学校

总数

检查

学校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的学校数2


合格

学校数3

教室人均面积

教室后墙反射比

黑板反射比

采光系数

窗地面积比

采光方向

防眩光措施

课桌椅

符合率

装设人工照明

课桌面平均照度

课桌面照度均匀度

黑板平均照度

黑板面照度均匀值

照明功率密度

城区

小学

6

0
















初中

4

0
















高中

3

0
















镇区

小学

8

1

1

0

1

1

1

1

1

0

1

1

1

1

1

1

0

初中

6

0
















高中

-

-
















乡村

小学

11

3

2

1

2

3

3

3

3

0

3

3

3

3

3

3

0

初中

1

0
















高中

0

0
















高校

-

-
















合计

39

4

3

1

3

4

4

4

4

0

4

4

4

4

4

4

0

注:1.城区、镇区、乡村学校分类见附表2注释,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2.指教室的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教室装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

3.指标中5项采光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学校数,其中有不符合要求

附表3           2022年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学校类别1

辖区

学校总数

检查

学校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的学校数


合格

学校数3

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有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2

有晨检记录

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

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

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每年实施学生健康体检

城区

小学

6










初中

4










高中

3










镇区

小学

8

1

1

1

1

1

1

0

0

0

初中

6










高中

0










乡村

小学

11

5

5

5

5

5

5

0

0

0

初中











高中











高校











合计

39

6

6

6

6

6

6

0

0

0

注:1.城区、镇区、乡村学校分类见附表2注释,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2.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4.8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有一项没有即为不合格,该指标在报告卡的副卡中填报。

3.指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学生健康体检等7项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学校数,其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为不合格学校。

附表4            

2022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抽查的6所学校无自建设施与二次供水

学校类别1

辖区内学校总数

检查

学校数

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

行政处罚

学校数

使用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数

水源卫生防护合格学校数

有水质消毒设施设备学校数

行政处罚学校数

使用二次供水学校数

蓄水池周围无污染源学校数

蓄水设施按规定清洗消毒学校数

城区

小学

6

0









初中

4

0









高中

3

0









镇区

小学

8

1









初中

6

0









高中

-

-









乡村

小学

11

5









初中

1

0









高中

-

-









高校

-

-









合计

39

6









    注:1.城区、镇区、乡村学校分类见附表2注释,高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附表5     

   2022年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及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汇总表

辖区中小学校总数

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学校数

2014年以来已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中小学校数a)

综合评价结果b)

评价学校数

优秀学校数

合格学校数

不合格学校数

39

39

39

0

0

0

0

       

a.指2014年以来本辖区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学校总数,开展过多次评价的学校不重复计入。

b.指2020年度对未开展过评价的学校首次开展的综合评价,2014-2019年已开展过的不再计入。

附表6      

  2022年学校学习用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普通教室照明灯具

学校自制考试试卷

检查学校数

抽查合格学校数a)

检查学校数

检测合格学校数

强制性产品认证

色温

显色指数

蓝光b)

纸张D65亮度及D65荧光亮度c)

字体和字号

行空

4

合理缺项

合理缺项

合理缺项

合理缺项

4

合理缺项

合理缺项

合理缺项

a.灯具检查可通过现场查看灯具标志标识及索证资料来完成。

b.对于GB 7001中不免除视网膜蓝光危害评估的灯具,根据IEC/TR 62778进行蓝光危害评估,黑板局部照明灯或教室一般照明灯中有一种不合格即判定为该项不合格;其他免除视网膜蓝光危害评估的灯具默认蓝光合格。

c.可通过实验室检测或现场查看索证资料来完成。

附表7            

2022年游泳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水质检测情况

游泳

场所

类型

辖区单位总数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1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尿素

浑浊度

pH

泳池水

游离性余氯

浸脚池水

余氯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学校



















其他

5

5

4

1

5

4

5

5

5

5

5

5

5

5

5

4

5

5

合计

5

5

4

1

5

4

5

5

5

5

5

5

5

5

5

4

5

5

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

单位数

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单位数

检查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数2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单位数3

合格

单位数4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立案数

罚款金额(万元)

A

B

C

D

E

F

G

H

J

5

5

0

5

5

5

5

5

5

-

-

-

5

5

0

0

注:1.为表中7项水质指标检测均合格的单位数,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

2.为附表1中经过双随机抽查产生的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游泳场所单位数。

3.为该项检查内容符合要求的单位数,其中A-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B-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C-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D-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E-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F-按规定处理公共用品用具,G-按规定建立了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H-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J-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4.为表中检查内容A至J项全部符合要求的单位数,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

附表8          

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辖区

单位

总数

检查

单位数

已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单位数

检查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数1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单位数2

合格

单位数3

责令限期整改单位数

立案数

罚款金额(万元)

A

B

C

D

E

F

G

H

J

k

L

住宿场所

76

7

7

0

7

7

7

0

7

7

4

0

7

0

0

沐浴场所

15

1

1

0

1

1

1

0

1

1

0

1

0

0

美容美发场所

391

15

15

0

15

15

15

0

15

15

5

0

15

0

0

商场(超市)

7

4

4

0

4

4

4

0

4

4

0

4

0

0

影剧院




















游艺厅




















歌舞厅




















音乐厅




















候车(机、船)室

2

2

2

0

2

2

2

0

2

2

0

2

0

0

合计

491

29

29

0

29

29

29

0

29

29

4

5

0

29

0

0

注:1.为附表1中经过双随机抽查产生的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单位数。

2.为该项检查内容符合要求的单位数,其中A-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B-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C-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D-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E-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F-按规定处理公共用品用具,G-按规定建立了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H-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J-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K-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L-生活美容场所未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3.为表中检查内容A至L项全部符合要求的单位数,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

附表9        

2022年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及空气质量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测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1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顾客用品用具

空气质量

床上卧具

毛巾

棉织品外观

剪刀

梳子

美容工具

CO2

甲醛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住宿场所

4

4

0

4

4

4

4

4

4

沐浴场所

1

1

0

1

1

1

1

1

1

美容美发场所

3

3

0

3

3

3

3

2

2

2

3

1

1

商场(超市)

2

2

0

2

2

影剧院




游艺厅




歌舞厅




音乐厅




候车(机、船)室

1

1

0

1

1

填表人:王海秀        联系电话: 13079555509      填表日期:  2022.10. 16    审核人:    丁永香     单位负责人(签字):李清明


附表10       

2022年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辖区内水厂总数

检查水厂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水厂数

合格水厂数3

责令限期改正水厂数

纳入卫生监督协管的水厂数

立案数

罚款金额(万元)

持有效卫生许可证

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

供水水质消毒符合要求

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1

开展水质自检2

水源卫生防护符合要求

城市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厂

4

4

4

4

0

4

4

4

0

4

0

0

0

城市其他水厂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农村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集中式供水

6

6

3

6

2

6

6

6

2

4

6

0

0

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检查发现水厂只要使用了无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即判为不符合要求。

2、开展水质自检包括委托检测情况。

3、检查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供水水质消毒、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自检、水源卫生防护等6项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水厂,其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即判定为不合格水厂。

附表11       

2022年集中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测单位数1

合格单位数2

色度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

消毒剂余量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城市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厂

4

0

4

4

4

4

4

4

4

4

4

4

4

0

城市其他水厂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农村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集中式供水

6

2

6

6

6

6

6

6

6

6

6

6

6

2

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小计

12

4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4

注:1.二次供水指检测设施数

2.为表中检测项目均合格的集中式供水或二次供水设施数,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或设施。

附表12

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总数

检查乡镇数

检查的乡镇中已开展卫生安全巡查的乡镇数(a)

检查的乡镇中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

已建立基本情况档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b)

已建立卫生安全巡查档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b)

检查的小型集中式供水中持有卫生许可证的水厂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6(未下达抽检任务)









a. 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机构建立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档案或卫生安全巡查记录,才可判定为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b.指由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机构建立的相关档案。

附表13

    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测单位数(a)

合格单位数(b)

色度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

消毒剂余量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小型集中式供水

0














二次供水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a.二次供水指检测设施数。

b.为表中检测项目均合格的供水单位或二次供水设施数,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或设施。

附表14

   2022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总数

检查设施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设施数

检查的二次供水设施中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设施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

(万元)

供管水人员健康

体检和培训

设施卫生防护及

周围环境

储水设备定期

清洗消毒

开展水质自检

5

2

2

2

2

2

0

0


附表15

2022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查

单位数

单位

合格数a)

检查

产品数

产品检查合格数b)

发现无证产品数

检测

产品数

产品检测合格数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在华责任单位

0

0

0

0

0

0

0

0

0

0

城市实体经销单位

7

6

12

11

0

1

0

0

乡镇实体经销单位

0

0

0

0

0

0

0

0

网店

1

1

3

3

0

0

0

0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c)

12

0

9

9

0

0

0

12

0

0

a.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检查和检测均合格的单位数。

b.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及标签、说明书均合格的产品数。

c.产品数指应用现场数。


附件2

青铜峡市2022年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国家

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为了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宁卫办发〔2022〕34号)《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健发〔2022〕128号)要求,我所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监督抽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市共随机监督抽查传染病防治机构1家(马立军诊所);共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随机监督抽查的1家传染病防治机构未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随机监督抽查的1家传染病防治机构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工作,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均符合要求;未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随机监督抽查的1家传染病防治机构建立健全了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医务人员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演练。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随机监督抽查的1家传染病防治机构建立健全消毒管理组织和制度,严格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2022年采集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样品5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能够定期组织开展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消毒产品采购索证齐全,验收、登记记录完整,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5.医疗废物管理。随机监督抽查的1家传染病防治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行为,认真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转运、登记记录完整;按规定使用印有医疗废物警示标示的包装袋、利器盒和周转箱;并与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由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上门收集。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随机监督抽查的1家传染病防治机构未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

三、消毒产品监督抽查

我市现有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第二类和第三类消毒生产企业各1家。

一家为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含氯消毒剂原液,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与实际一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2月5日-2024年2月4日,生产车间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符号要求(疫情期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开通绿色通道,为该公司办理了《消杀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022年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由于2021年度全区疫情防控形势稳定,该企业所生产的次氯酸钠溶液已经不再作为消杀产品销售,全部用做本企业聚乙炔气氧化所使用,现场与企业管理人员沟通,企业答复已停止营业。

另一家为第三类消毒产品企业:宁夏昊王纸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纸巾,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产品与实际一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6月4日-2024年6月3日,厂区总体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生产车间面积符合规范要求;均建立了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能提供原纸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记录登记齐全,设置有原纸、成品纸库房,库房地面均有垫板,物料、成品出入库登记、验收记录登记完整。但现场检查时发现更衣间、洗手消毒设施已废弃不用,监督人员针对存在问题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四、抗(抑)菌剂类消毒产品检查情况

围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规范;产品检验报告是否合格;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宣传疗效的情况,说明书中是否标注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情况共对9家卫生院的31种、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15种、11家诊所的26种、37家药店的99种抗(抑)菌剂、6家大型超市的18种、5家游泳场所的5种、2家母婴店的6种、2家婴幼儿洗浴场所6种经营使用的抗(抑)菌剂类消毒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检查中未发现有不合格的“消”字号产品;也未发现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违法宣传治疗及预防疾病功效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行为,所抽查的35种抗(抑)菌剂类消毒产品其经营使用单位均能按要求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

附表:

1.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2.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3.2022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

4.2022年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5.2022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表

6.2022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产品清单


附表1                   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


监督评价结果

监督类别

单位

综合管理

预防接种管理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

评价单位

优秀

单位

合格

单位

重点

监督

评价

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评价

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评价

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合计(家)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合计(家)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合计(家)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合计(家)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总计

1

0

0

1

100

0

0

1

0

0

1

10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100

0

0

医疗机构

小计

1

0

0

1

100

0

0

1

0

0

1

10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100

0

0

三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基层

(其中诊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100

0

0

1

0

0

1

10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100

0

0

疾控机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采供血机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

/

/

/

/

/

0

0

0

0

0

0

0

填表人:丁丽娟              联系电话:0953-3051235             填表日期: 2022.10.30       审核人:张殿双


附表1续  

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

监督类别

监督评价结果

传染病疫情控制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医疗废物处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评价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评价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评价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评价单位

该项

优秀

该项

合格

重点

监督

合计(家)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合计(家)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合计(家)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合计(家)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单位数(家)

百分率(%)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0

1

100

0

0

1

0

0

1

100

0

0

0

0

0

0

0

0

0

医疗机构

小计

0

0

0

0

0

0

0

1

0

0

1

100

0

0

1

0

0

1

100

0

0

0

0

0

0

0

0

0

三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基层

(其中诊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100

0

0

1

0

0

1

100

0

0

0

0

0

0

0

0

0

疾控机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采供血机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人:丁丽娟         联系电话:0953-3051235              填表日期:2022.10.30               审核人:张殿双

附表2              2022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

青铜峡市、县(区)

监督对象

辖区

机构数

检查

机构数

发现违法行为机构数

案件数

行政

处分

人员数

行政处罚单位数

吊证

(家)

警告(家)

罚款(家)

罚款

金额

(万元)

其他

三级医院

0

0

0

0

0

0

0

0

0

0

二级医院

4

0

0

0

0

0

0

0

0

0

一级医院

10

0

0

0

0

0

0

0

0

0

基层医疗机构

(其中诊所)

144

0

0

0

0

0

0

0

0

0

57

1

0

0

0

0

0

0

0

0

疾控机构

1

0

0

0

0

0

0

0

0

0

采供血机构

1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60

1

0

0

0

0

0

0

0

0

填表单位(盖章):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填表人:丁丽娟   联系电话:0953-3051235      填表日期: 2022.10.30

附表3

    2022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

青铜峡市、县(区)                                                                  

企业检查情况

产品抽查情况

违法行为处理

产品类别

辖区生产企业数

检查生产企业数

不合格数

抽查产品数

不合格数

案件数

(件)

责令

改正(家)

吊销

许可证

(家)

罚款

单位数

(家)

罚款

金额

(万元)

公示

不合格

企业数

公示

不合格

产品数

第一类产品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二类产品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第三类产品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单位(盖章):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填表人:丁丽娟联系电话:0953-3051235     填表日期: 2022.10.30

附表4

2022年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

        青铜峡市(县、区)   

辖区企业数

检查企业数

存在违法

行为企业数

卫生许可证不符合要求企业数

生产条件、过程

不符合要求企业数

立案数

行政处罚企业数

曝光违法单位数

吊销许可证

警告

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单位(盖章):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填表人:丁丽娟联系电话:0953-3051235     填表日期: 2022.10.30

附表5

2022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汇总

             青铜峡 市(县、区)   

抽查经营

使用单位数

抽查产品数

不合格

产品数

非法添加

禁用物质

产品数

标签说明书

不规范

产品数

违法违规

宣传疗效

产品数

卫生安全

评价报告

不规范产品数

立案数

行政处罚企业数

曝光违法

单位数

警告

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其他

31

111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单位(盖章):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填表人:丁丽娟联系电话:0953-3051235     填表日期: 2022.10.30

附表6

2022年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产品清

                  市(县、区)   

序号

不合格产品名称

批号

产品责任单位名称

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检测报告结果

备注

1

0

0

0

0

0


2

0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单位(盖章):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填表人:丁丽娟联系电话:0953-3051235    


附件3

青铜峡市2022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

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为落实2022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2〕34号)要求,我所根据辖区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监督抽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和放射卫生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0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共监督抽查职业卫生单位22家,其中包括:化工6家、建材10家、其他6家,建材和化工行业达到全覆盖。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24家,(其中国家监督抽检任务单位2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2家。截至目前,监督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辖区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二、随机监督抽查情况

(一)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情况按照要求,目前已完成医疗卫生单位放射诊疗监督检查工作24家,随机监督抽检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100%。现场检查发现:医疗单位放射诊疗项目均进行了许可登记。现场共有放射工作人员127人,持放射工作人员证127人,持证上岗率100%;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周期个人剂量监测合格率100%。工作场所和仪器设备性能检测率100%。医疗卫生机构共有放射诊疗设备41台,其中:CT6台、CR 6台、DR 11台、牙片机8台、口腔全景机6台、数字胃肠机1台、平板数字血管造影机1台,C型臂X射线机2台。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放射事件预防处置、体系建设等档案资料健全。X射线机房入口处均设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供受检者使用的铅衣、铅帽、铅围脖、铅围裙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辖区没有开展核医学诊疗、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治疗项目。

(二)职业健康检查情况2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有效,出具的报告合法、质量控制和仪器设备场所符合工作要求,档案资料完整,管理制度健全,程序合理。其中:青铜峡市人民医院从事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19人,目前完成职业健康体检212人,报告25人(因疫情防控工作,网络报告人员抽调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暂未及时完成网络报告工作)。青铜峡市人民医院铝厂分院职业健康体检专业技术人员6人,目前完成职业健康体检2956人,网络报告2956人,其中职业禁忌症3人。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压实责任,针对22家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工作为检查重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非常重视,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年度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等档案资料齐全,作业现场警示标示和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张贴醒目,作业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齐全。经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 %;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100 %;22家企业共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4188人,其中在岗期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劳动者共4188人,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培训率达100%。同时检查组对个别资料不全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给予了限期整改。

三、存在问题

个别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意识缺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职业病危害,管理不到位。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健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自律意识不强,不认真对待。定期组织劳动者的培训内容过于简单,未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医疗机构对放射人员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佩戴要求不严。

四、下一步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我所将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定期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培训,促进用人单位自觉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义务。同时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将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附表:

1.2022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2.2022年放射诊疗机构国家监督抽查汇总表

3.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汇总表


附表1 :

 2022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

用人单位类别

辖区单位数

抽查单位数

不合格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行政处罚单位数

行政处罚情况

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

职业卫生培训

建设项目“三同时”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不合格单位数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合格单位数

职业卫生培训不合格单位数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不合格单位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合格单位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不合格单位数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防护用品不合格单位数

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不合格单位数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不合格单位数

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不合格单位数

未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单位数

警告单位数

罚款(万元)

责令停止作业单位数

提请关闭单位数

建材

10

1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化工

6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用人单位

28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4

2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单位: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                    填报人:   陶雪枫               联系电话:0953-3051235

附表2 :

2022年放射诊疗机构国家监督抽查汇总表

单位类别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

罚情况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诊疗场所及其防护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诊疗设备及配套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开展放射诊疗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事件预防处置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职业病人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核医学诊疗过程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性同位数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放射治疗过程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数

额(万元)

放诊疗射机构

24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4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附表3    

2022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查汇总表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出具的报告书、诊断证明书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单位数

仪器设备场所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单位数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质量控制、程序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档案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管理制度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劳动者保护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单位数

案件查处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职业病诊断机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0




附件4

青铜峡市2022年医疗卫生国家

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2〕34号)和《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2年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卫健发〔2022〕128号)要求,我所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现将监督抽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8家,随机监督抽查医疗卫生单位1家。

二、医疗机构执业监督情况

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并能够按期校验,未发现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现场随机抽查医务人员,均持相关资格证件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医疗器械管理和处方管理等工作均符合相关要求。

附表:

1.2022年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2.2022年采供血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3.2022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

单位

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

医疗卫生人员管理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技术管理

医疗文书管理

临床用血管理

查处案件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数

吊销诊疗科目单位数

执业许可证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人员资格管理(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健康体检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外国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台湾医师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乡村医生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护士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技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抗菌药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禁止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限制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疗美容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临床基因扩增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临床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处方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病历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学证明文件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用血来源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血液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用血管理组织和制度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应急用血采血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医院(含中医院)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卫生院

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村卫生室(所)

8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诊所

57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医疗机构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59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附表2

2022年采供血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

单位类别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资质管理

血源管理

血液检测

包装储存运输

其他

案件查处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未按照许可范围开展工作单位数

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执业注册而从事血液安全工作单位数

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耗材单位数

未按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核实、健康征询和体检单位数

未按要求检测新浆员和间隔180天的浆员的血浆单位数

超量、频繁采集血液(浆)的单位数

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单位数

血液(浆)检测项目不齐全单位数

未按规定保存血液标本的单位数

未按规定保存工作记录的单位数

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浆),未按有关规定处理单位数

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单位数

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单位数

一般血站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单采血浆站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附表3  

2022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

单位

辖区内单位总数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制度建立情况

查处案件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吊销执业机构许可证单位数

吊销人员资格证单位数

机构执业资质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人员资格管理不符合要求单位数

机构未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单位数

人员未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单位数

不符合开展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单位数

未按要求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进行查验登记单位数

未按要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数

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未按要求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单位数

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不符合相关规定单位数

病历、记录、档案等文书不符合相关规定单位数

未按要求设置禁止两非警示标志单位

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单位数

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未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初生缺陷报告制度单位数

未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单位数

不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单位数





妇幼保健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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