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6/2021-00101 发文时间 2021-12-21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窗口便民服务办事指南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窗口便民服务办事指南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窗口便民服务办事指南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将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窗口便民服务受理办理事项,提供如下办事指南:

一、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原件;

5.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场所地理位置平面图;  

9.歌舞娱乐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10.游艺娱乐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11.游戏游艺设施设备情况登记表。

12.环保噪声承诺书。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三)办事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953-3053850

二、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演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原件。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三)办事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953-3053850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一)申请材料:

1)筹建阶段      

1.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章程;

5.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房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平面图。  

2)最终审核阶段

1.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原件;

3.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部门核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6.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三)办事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953-3053850

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2.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3.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4.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三)办事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953-305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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