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0/2026-00002 发文时间 2026-01-05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通告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青铜峡市经营主体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512月31日前,在青铜峡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报时间

20261月1日至2026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

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2025年度报告:

(一)电脑端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网址:https://nx.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报送并公示;或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点击“我要申请”进行报送。

(二)手机端填报:搜索“宁夏市场监管年报公示”微信小程序进行报送。

(三)公众号填报:关注“宁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中的“我要年报”进行报送。

(四)纸质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辖区市场监管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辖区市场监管所。

四、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其他事项

报送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度报告和信用修复需缴费。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度报告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度报告。

(二)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度报告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四)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五)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度报告,从而骗取费用。

若经营主体在年报中有疑问,可向以下部门咨询: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信用监管室:0953-3061985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裕民市场监管所0953-3058315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坝市场监管所0953-3062132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市场监管所0953-3012112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西市场监管所0953-3045098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坝市场监管所0953-3610112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瞿靖市场监管所0953-3600229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叶盛市场监管所0953-3656386  

特此通告。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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