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20/2026-00002 | 发文时间 | 2026-01-05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通告 |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青铜峡市经营主体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青铜峡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
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2025年度报告:
(一)电脑端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网址:https://nx.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报送并公示;或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点击“我要申请”进行报送。
(二)手机端填报:搜索“宁夏市场监管年报公示”微信小程序进行报送。
(三)公众号填报:关注“宁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中的“我要年报”进行报送。
(四)纸质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辖区市场监管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辖区市场监管所。
四、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其他事项
报送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度报告和信用修复需缴费。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度报告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度报告。
(二)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度报告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四)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五)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度报告,从而骗取费用。
若经营主体在年报中有疑问,可向以下部门咨询: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信用监管室:0953-3061985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裕民市场监管所:0953-3058315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坝市场监管所:0953-3062132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市场监管所:0953-3012112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西市场监管所:0953-3045098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坝市场监管所:0953-3610112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瞿靖市场监管所:0953-3600229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叶盛市场监管所:0953-3656386
特此通告。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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