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0/2023-00014 发文时间 2023-03-2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室、所、队: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和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3〕140号)和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吴市监函〔2023〕9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室、所、队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以及投诉举报、临时转办交办事项外,其他事项必须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求,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设的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网址:http://172.31.119.202:8081/login.jsp),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涉及药品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仍使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系统。

(二)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结合《吴忠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工作任务,于3月30日前通过公示系统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和公开,并报市局备案,同时抄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信用监管处。及时关注平台上区厅、市局下发的检查任务,按时配合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科室要积极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的发起、协调、实施工作,保证按期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三)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本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健全完善“一单两库”,做好信息公示。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要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联合奖惩对象认定制度。要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抽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相关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重点考核“两库”建设、计划制定、联合抽查、任务完成、结果公示等。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涉及部门联合的相关科室,要强化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室、所在平台运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场信用监督室。


附件:1.青铜峡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2.青铜峡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