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0/2022-00112 发文时间 2022-08-24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现就做好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9〕18号)要求,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结合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实际,除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以及投诉举报、临时转办交办事项外,必须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单位应统一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建设的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登录方式及操作指南见附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部门已经建设使用的监管平台要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与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整合融合,相关监管信息要全量归集,实现互联互通,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

(二)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方式等,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依据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含本单位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平衡规划好抽查时间,避免比例过高、频次过密和抽查时间集中而造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各项抽查检查任务应在12月15日之前完成。

(三)持续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

按照宁政规发〔2019〕5号文件要求,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在已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持续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信息,对“一单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归集到自治区平台。

(四)严格实施抽查检查。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单位在抽查检查实施前,要依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联合奖惩对象认定制度,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抽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相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重点考核“两库”建设、计划制定、联合抽查、任务完成、结果公示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两个100%”硬指标(计划完成率100%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成。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11月15日前报送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信用监管室。

联系人:丁琳;联系电话:0953-3061985

附件:1.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操作指南

      2.登录方式说明

                            青铜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操作指南).pdf

附件:2.登录方式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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