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0/2022-00079 发文时间 2022-06-10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室、队、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根据区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药监发〔2022〕17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安全底线,加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安全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重点

针对当前药品流通环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问题,结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任务,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周边、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以医保高值药品(附件1)、贵细中药饮片、抗癌药、肉毒毒素等药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伪造资质证明文件或票据购销药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药品,以及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自查阶段(2022年4月)。督促辖区内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逐一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做好整改落实,并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风险隐患清单,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2年5月至7月)。对辖区内重点药品零售使用单位进行深入检查,重点关注非法渠道购进以及通过网络异常销售线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深入追查,一查到底,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要充分运用协查、稽查、检验等手段,严肃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三)交叉检查阶段(2022年8月至10月)。在进行深入集中检查的同时,自治区药监局将适时对各市县检查情况进行暗访和抽查。在此基础上,由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组成检查组,对五市的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开展跨市交叉检查。

(四)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11月)。各市场监管所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包括经营使用单位自查和集中检查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违法线索处置情况以及工作建议等,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药品监管室。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此次专项检查作为落实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通过专项检查切实发现和解决药品购销渠道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确保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所购进的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二)严查违法行为。要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追踪非法回收药品来源及流向,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扩大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的社会影响力。涉及到跨行政区域的案件,要采取案件协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彻查,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升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可能来源于非法渠道的药品要追根溯源,发现通过医保卡套现将药品回流到流通环节的,要及时通报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形成部门联动、上下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严守工作纪律。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严格检查纪律,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保密等相关规定,遵守廉政纪律,保证检查严肃规范,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附件:1.医保高值药品品种

      2.青铜峡市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记录

      3.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医保高值药品品种

1.阿卡波糖片(拜唐苹)

2.格列吡嗪控释片(瑞易宁)

3.格列齐特缓释片、格列齐特片II(达美康)

4.格列美脲片(亚莫利)

5.缬沙坦胶囊(代文)

6.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

7.吉非替尼片(易瑞沙)

8.拉米夫定片(贺普丁)

9.他克莫司胶囊(普乐可复)

10.吗替麦考酚酯胶囊(骁悉)

11.盐酸厄洛替尼片(特罗凯)

12.瑞格列奈片(诺和龙)

13.环孢素软胶囊(新山地明)

14.复方a-酮酸片(开同)

附件2青铜峡市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记录

经营者名称:        :       负责人: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结果

1

是否经营医保高值药品、贵细中药、抗癌药、肉毒毒素等药品

□ 否□

2

药品质量是否合格。

□ 否□

3

购进渠道、销售是否合法。

□ 否□

4

是否非法回收药品。

□ 否□

5

供货方资质证件索要是否齐全、有效。

□ 否□

6

购进药品是否索要税票和随货清单。

□ 否□

7

药品购进后是否进行质量验收。

□ 否□

8

是否私自加工中药饮片。

□ 否□

9

是否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资质、票据和场所。

□ 否□

10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否□

改正要求: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人签字

          


附件3

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类别

检查单位

数量(家)

发现违规单位数量(家)

完成整改单位数量(家)

立案查处案件数(件)

罚没款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数量(家)

移交公安机关案件数量(件)

零售药店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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