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81020/2026-00126 | 发文时间 | 2026-03-03 |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 ||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安全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为筑牢节日期间用药安全防线,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温馨提示,倡导科学、理性购药用药。
一、选择正规途径购药
请前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切勿通过个人、微信群、朋友圈等非正规渠道购药。购药时建议观察药店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做到“能看证照、能问药师、能索票据”。
二、认准药品批准文号
购买药品时请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进口药品请核对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同时注意查看药品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及贮藏条件等信息,避免购买包装破损、标签模糊或过期的药品。家庭储存药品时,建议保留原包装并对照说明书要求,按避光、冷藏或防潮等条件妥善存放。
三、凭处方购买处方药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购买处方药时请主动出示处方,必要时咨询执业药师,明确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使用合格药品后出现过敏等药品不良反应的,应及时报告药店或医疗机构,并及时就医。
四、保健品不能当作药品
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不等同于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功能。请警惕“包治百病”“根治”“快速见效”等夸大宣传,尤其对宣称可替代药物治疗慢性疾病、疑难杂症的产品保持理性判断,必要时可向专业医生或药师咨询。
如遇价格异常、无证销售药品、销售过期药品等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并妥善保存购药票据及药品包装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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