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0/2026-00029 发文时间 2026-01-12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春节前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春节前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2026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旺季,聚餐活动频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为压紧压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保障全市人民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与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致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健康文明饮食

外出就餐防风险。应选择证照齐全有效、环境整洁卫生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就餐。不食用野味食材,不吃不常见及易致敏食物(如您或同行食客有过敏食物,点餐前务必咨询工作人员);就餐前要留意食品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等;就餐后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聚餐时拒绝餐饮食品浪费,适量点餐,餐后打包,践行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节约新风尚。

网络订餐莫大意。网络订餐时,要先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尽量选择距离近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餐食后,要观察与订购的餐食是否一致、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食品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在家就餐要留心。家庭用餐注意采购食品时请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时,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在保质期内。对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请关注其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不购买包装破损、鼓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合理规划食材采购量,避免大量囤积导致腐败变质;加工时应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尽量减少冷藏食品暴露在室温的时间,避免细菌滋生,剩余熟食应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加热。

二、致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诚信规范经营

主体责任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合理安排餐饮原材料及餐饮食品供应,严禁超负荷经营;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每日晨检制度,杜绝带病上岗;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者承办人应及时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等向村(居)食品安全员申报备案。

食材采购须严格。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并仔细查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做好台账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制售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食物贮存讲科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将食品原材料离地离墙、分类分区存放,按照贮存温度和条件贮存,注意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食物腐烂。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冷藏(冻)柜中,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时间导致腐败变质。冷藏(冻)柜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做到分隔或者独立保存,生熟、荤素食物需分层分类密封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加工操作强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保持加工场所清洁,定期消毒;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成品在常温下贮存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材冷藏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应彻底加热,确保食物中心温度在70℃以上;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落实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保管、领用、登记、专柜保存);承接宴席等超过100人集中用餐的大型聚餐活动、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时,应按规定进行留样。

文明用餐要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打包等服务,在菜单或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的展示页面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杜绝餐饮食品浪费行为;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提示,摆放文明用餐”“勤俭节约等标语,营造反食品浪费良好氛围;提供并鼓励消费者使用公勺公筷。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保留发票、微信截图等消费凭证,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如与商家出现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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