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0/2022-00027 发文时间 2022-03-17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消费警示】3·15在行动制售不合格燃气灶具?严厉打击
【消费警示】3·15在行动制售不合格燃气灶具?严厉打击

3·15在行动

制售不合格燃气灶具?严厉打击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印发《关于开展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的质量违法行为。

检查经营主体。对辖区内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销售“三无”产品、民用燃气灶是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铭牌内容是否规范、有无熄火保护装置,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是否可调节输出压力大小、标识内容是否规范,检查燃气软管标识内容是否完整、合规,检查销售者是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建立进货台账、留存进货凭证并查验产品质量信息等。

查处违法行为。发现家用燃气灶具及配件属于“三无”产品及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应对问题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产品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存在伪造厂名、厂址,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查处,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将违法经营主体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后续跟踪检查。

开展专项抽查。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验产品的安全性指标,依法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质量违法行为。

强化平台监管。加强有形市场主办单位和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强化内部治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格经营者准入,规范市场内经营商户和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标称生产者、供应商主体资格,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转载自中国市场监管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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