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20/2024-00009 发文时间 2023-05-24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区、市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青铜峡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青安委会发〔2023〕37号)文件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安全生产各方责任,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章的施行,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突出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等“关键少数”,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认真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督促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2.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结合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突出涉及民生、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重要设备,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检查力度,指导服务企业管控重大风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监管能力和精准执法水平,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水平。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查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和弱项,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企业,要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各地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2.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重点学习内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执法依据及相关规定,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3.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识,提高一线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见效。

(三)突出检查重点、安全弱项,严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

1.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行为。严厉打击D级锅炉、有举报线索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型锅炉,对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行为。对存在虚标情况的锅炉应当立即停止运行;对小型锅炉人员持证情况、培训及安全附件等情况开展排查治理。

2.高压氧气瓶及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氧气瓶生产单位采用实现剩余压力保持功能的氧气瓶阀(保压阀)情况;氧气瓶充装单位在充装前后对可燃物检出和清理情况;充装单位对来源不明的“黑气瓶”、存在问题缺陷或者对安全性能有怀疑的气瓶的处置情况,对报废气瓶严格落实去功能化处理、填报报废气瓶台账和消除使用功能气瓶台账情况等。督促气瓶生产、充装单位按要求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完善。

3.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方面。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法定检验制度,查清管道数量、建设时间、管道材质、运行参数,定期开展检验和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督促燃气压力管道开展法定检验,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管道安装、改造告知工作,对检验完成输气管道登记注册。

4.化工产业转移相关特种设备整治。摸清辖区内转移项目底数及其转出地。督促使用单位查清所有转移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数量和移装特种设备数量,并建立相应台账;对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隐患自查自纠。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5月底)。要及时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5月底至2023年11月30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5月底至2023年11月30日)。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瞪大眼睛,严防死守,从严从紧从实从细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要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对抓好各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查找风险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指导补齐短板漏洞,坚决守好市场监管领域每一道防线。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拿出管用实用措施,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妥善处置。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带班等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应急准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附件:1.青铜峡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青铜峡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大隐患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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