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6/2017-55667 | 发文时间 | 2017-12-01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公开(第四季度) |
一、特困人员供养
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共有特困供养人员547人,其中分散供养425人,分散供养标准每人7300元/年,集中供养122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9700元/年。第四季度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6.97万元,敬老院五保供养经费支出23.1万元,全年五保供养资金支出322.28万元。
二、 孤儿养育津贴
2017年10月30日全市共有孤儿227人,停发5人,新审批5人,其中纯孤儿14人,每人月养育津贴标准700元, 事实孤儿213人,每人月养育津贴标准500元,发放孤儿养育津贴34.64万元,全年累计发放139.57万元。
三、临时救助
截止2017年10月市民政局临时救助1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5.56万元,全年临时救助资金支出210.1万元,平均救助水平2574元。各镇(街道、场)救助困难群众25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86万元,全年(截止10月)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38.28万元,平均救助水平478元。
四、救灾工作
2017年10月,安排各镇(街道、场)摸底排查冬令春荒生活困难救助对象4145人,测算需救灾资金490万元,已上报自治区民政厅给予解决。
五、农村低保
青铜峡市现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收入3150, 截止2017年12月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718户9671人,全年新增725户818 人,退出578户687人,年人均补助水平250.83元,共支出资金2905万元。
六、城市低保
青铜峡市现执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收入440元,截止2017年12月全市共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13户3416人,全年新增145户 212人,退出224户505人,年人均补助水平411.5元。共支出资金1744万元。
七、城乡低收入高龄津贴
城市低收入高龄现享受标准为80-89岁450月、90岁以上500元,截止12月享受城市低收入高龄津贴老人48户48人,全年新增5户5人,退出4户4人;农村低收入高龄现享受标准为80-89岁270元、90岁以上500元,截止12月享受农村低收入高龄津贴老人2000户2016人,全年新增348户354人,退出419户419人。城乡高龄共支出817.53万元。
八、医疗救助
截止2017年12月医疗救助累计救助572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60万元!
青铜峡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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