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规定,经青铜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
一、聘任朱会青、尚文卓、史悦君三位同志为青铜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任期为五年(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9年12月19日止)。
二、因到龄退休,岗位调动等原因对青铜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刘丽娟、宗培菊同志予以解聘。
青铜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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