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1/2026-00091 发文时间 2026-04-27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6年4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6年4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3067940

   真:0953-3067940

通讯地址:青铜峡市银河街73号(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编:75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一区仓库储罐技改项目

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

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在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地内进行建设,主要在现有罐组1内新增2个500m3GBL储罐、2个500m3BDO储罐、4个200m3ABL储罐;现有罐组2内新增4个500m3甲醇储罐、7个500m3液体甲醇钠储罐、1个500m3乙酸甲酯储罐;现有罐组3内新增1个200m3丙炔醇储罐、1个165m3甲醛储罐。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4.28万元。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罐区废气,废气汇入总管进入“青铜峡市鼎恒热力有限公司青铜峡工业园区热力岛项目”热源一锅炉进行焚烧处置。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清罐污泥转运至现有747.72m2甲类危废库暂存,暂存周期不超过1年。待主体工程及配套危废焚烧炉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定期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置;验收完成前,污泥严格按危废规范暂存,严禁擅自投用焚烧炉,若暂存周期不足,委托具备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合规处置。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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